社保基金投资如何保值增值(市场观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9 01:39 来源: 国际金融报
3月20日晚,“广东千亿养老资金获准受托投资运营”的消息,使得有关我国巨额社保基金如何实现保值增值的争论再度升温。3月26日,财政部向社会公布的一则加强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通知,又将舆论焦点锁定社保基金投资话题。
“广东养老金委托入市为我国下一步加强社保基金投资运营指明了方向,但必须看到当前我国在社保基金管理上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进一步规范和解决。”财政部财科所基础理论研究室主任杨良初说。
杨良初表示,只有确保社保基金全部纳入账户监管,摸清社保基金的“全部家底”,才能谈得上将来投资保值增值。
财政部在通知中指出,在地方财政专户清理整顿核查工作中发现,一些地方存在着社会保障基金多头开户和重复开户问题。
通知提出,要合理归并社保专户。省、市级社保专户设置在5个以上的,2012年底前原则上要精简归并到5个;县级社保专户设置在3个以上的,2012年年底前原则上要精简归并到3个,并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分账核算、按政策规定计息。同一家商业银行只允许开设一个社保专户。
“社保基金在银行开设的专户多为活期存款,由于存取款方便,再加上多头开户和重复开户问题,导致社保基金成为一些管理者捞取不正当利益的‘温床’。”杨良初认为,规范社保专户管理,有利于维护财政资金安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对于市场关注的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问题,财政部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计息和保值增值规定,地方各级财政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在与有关部门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可转存定期存款或购买国家债券的基金结余数量和期限的建议;财政国库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具体转存定期存款、购买国家债券的操作方案,并按规定的程序实施。地方财政部门不得动用基金结余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
杨良初指出,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从提高社保基金安全性考虑,我国社保基金只能用于购买国债或存银行,不得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财政部再度重申这一问题,主要是针对一些地方违规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结余资金问题,有的甚至被拿来投资房地产和炒股,造成老百姓“养命钱”被挥霍浪费。
杨良初建议,应借鉴国际经验加强社保基金投资和运营,在未来审慎试点多元化投资的同时,进一步规范社保基金投资运营风险防控与监管,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为即将到来的人口老龄化高峰积累足够的支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