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外资行外债额度扩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30 01:59 来源: 国际金融报
本报记者 付碧莲
昨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称,为促进金融领域对外开放,发挥外资银行在“引进来”、“走出去”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国民经济发展,2012年度中国共核定240亿美元外资银行中长期外债规模,并选取汇丰、德意志、摩根大通、花旗、三井住友、东亚等6家银行进行试点。这也是国家发改委首次公开外资银行外债额度。
利好外资行
一直以来,由于外资银行在境内吸收存款较为有限,在存贷比的监管要求下,业务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在2011年12月31日存贷比达标的最后期限前,外资行为达到监管要求,从去年下半年就开始大幅放缓贷款速度,甚至暂停了某些贷款业务。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孙敏杰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发改委扩大外资银行的外资规模,对增加外资银行资金来源多元化是有积极作用的。而且,目前境内对外汇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但是吸收外币存款则相对比较难,所以外资行的外债规模扩大,肯定有利于银行业务的拓展。”
另一家试点银行的内部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进而指出:“除了境内拓展业务的需要,外资行也会视市场情况来借入外债。外资行在境内的业务优势多在外币业务,从境外借入的外债基本也都是外币,而境外外币的拆借成本明显要低于境内,尤其是在当前美元、欧元等都处于低利率的情况下,所以出于趋利,外资行比较倾向于借入外债。”
扶持实体经济
其实,如果银行能以更低的成本来拆入资金,那么也就意味着企业有可能以较低的成本从银行借钱,这对实体经济是利好的。而这显然也是国家发改委放松外资银行中长期外债规模的意图所在。
从去年第四季度就出现了外汇占款负增长、资金流出境内的情况,尽管今年1、2月份外汇占款恢复了正增长,但是增长幅度明显缩小,市场普遍担心今年仍会出现资金大规模外流的现象。
国家发改委公告显示,此次中长期外债规模核定,主要考虑投资项目贷款的外债需求,适当考虑营运资金贷款等外债需求。在核定的中长期外债额度内,外资银行从境外借入1年期以上人民币资金,须提前将借款规模、期限、境外债权人等情况报国家发改委备案。国家发改委同时明确指出,为降低期限错配风险,在核定中长期外债额度时,将主要考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的外债需求。对于提供给外籍人士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外债需求,不予安排中长期外债额度。
孙敏杰表示:“对于外资银行中长期外债的投向,国家发改委会有一定的导向。银行本身在发放贷款之时也需符合国家政策。国家采取房地产调控措施以来,银行一直在减少房地产方面的贷款,增加对其他新兴科技企业、新能源企业以及中小企业的贷款。因此,外资银行中长期外资规模的扩大,对银行增加对实体经济的贷款有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