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国际经验推进增值税改革试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07 07:0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今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对此,有人认为,虽各地都有资格申请进行改革试点,但试点不宜一拥而上,试点增值税扩围改革涉及税收管辖、企业核算方法、会计报表等各方面问题,因此,试点范围应该扩大但不宜走得过急,整个改革应在试点基础上逐渐推开。
对此,笔者亦以为然。增值税改革是大方向,然而,目前毕竟还处于试点阶段,试点地区虽然具有代表性,但代表范围有限,试点经验的推广也要考虑地域经济结构差异等因素,因此,不能操之过急。在等待试点的过程中,可以吸收国际经验,参照适合本地经济结构的案例,进行增值税试点的规划。
以法国为例,其成功经验就是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税收征管制度。1954年在法国开始实行的增值税从流转税改革而来,其增值税征税范围包含工业生产、批发、零售环节,农业和提供劳务服务。英国与法国情况相像,1973年将购买税和特别就业税调整合并为增值税,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征税范围较广,农业、工业、批发、零售、服务各交易领域普遍征收增值税。
从增值税发展路径来看,德国与我国的情况比较相近,可供借鉴的经验比较多。德国于1968年1月1日正式推行增值税,到80年代中后期以收入型增值税取代地方营业税。在德国增值税是共享税,按照确定的比例在各级财政部门之间进行分成,这个比例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联邦和各州一般每两年就要进行一次磋商,将各方的财政收支比例充分分析后,为了加以平衡,将会对增值税如何分配的比例作出调整。
高顿研究院认为,稳妥推进增值税“扩围”(扩大抵扣范围和征税范围)改革,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保持整体税赋公平,使目前的增值税转向真正的消费型增值税。
一是加快扩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比如,将不动产类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纳入抵扣。
二是稳步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目前在上海已经试行了将营业税中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服务业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下一步应当扩大增值税的范围,,应是首先将与经济发展关系密切的建筑安装、仓储租赁、邮电通讯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在条件成熟时再将销售不动产、部分服务业和娱乐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仅将比较难于管理的金融保险业和部分服务业暂时保留征收营业税,取消营业税。
应按照平稳过渡,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开展,首先将与经济发展关系密切的建筑安装、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邮电通讯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再待时机成熟时将销售不动产、部分服务业和娱乐业纳入,仅将较难管理的金融保险业和部分服务业暂保留征收营业税。
三是为现有的增值税制度瘦身。积极推进减结构、减税率、减比重的改革我国现行税制结构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依据目前我国经济运行态势及走向,尤其是面对金融海啸引发的国际经济急剧动荡,切实可行的减税方案必须选择增值税:减少税率结构、减低税率、减小收入比重。这方面可以主要参考东盟成员国的做法,将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与缩小其规模并行,最终实现基本税率(标准税率)税率在15%左右,收入比重在30%以下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
四是全面推进税收的网络建设,建设税收信息系统,推进征管方式现代化,使税收征管和监督有序进行。实现纳税人数据动态共享,早日实现税务信息化管理,提高征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是缩小增值税减免税优惠范围,实施进口产品全面征税出口产品彻底退税。其余的税收优惠逐渐缩小,做好过渡时期的衔接工作。
(责任编辑:彭金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