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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粤民政改革新胎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07 08:28 来源: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岳巍 北京报道

  公务员退出慈善组织 购买社会服务制度化

   对于付蕊来说,3月下旬显得异常繁忙,作为首都慈善公益组织联合会媒体宣传负责人,她每天接到的问询电话明显多于往常。

   明显增多的问询都集中在这个组织于3月19日所公布的一项政策,即北京市今年将推动公务人员逐步退出慈善公益组织。为了实现这一决定旨还原社会组织民间化的目的,北京市民政局特别设置慈善处,并要求各区县民政局设专人管理慈善事务。

   北京市民政局希望此举能够明确区分政府与慈善公益组织的职能,使慈善组织的自愿性、社会性与民间性的特性得以伸张。上帝归上帝,恺撒归恺撒。在北京市民政局慈善工作处处长程立岩看来,政府的职能是担当规则策划,负责制定与落实慈善政策,搭建公益平台并整合公益慈善资源,而慈善组织则负责募捐以及项目运作等具体业务。

  慈善事业应市场选择优先

   付蕊在面对问询时无法提供更多关于此项政策的出台细节,只是证实在早先召开的该组织工作大会上,多家成员单位提出此项动议。付蕊亦不愿对此项政策做出更多解读,或因未获对政策解释之授权。付蕊只是强调此一退出是“逐步”完成,而并未存在具体时间表和具体步骤。

   如果北京方面提出的公务人员退出公益慈善组织的政策只是一个“政策”而当前并无时间表与路径,这多少会让人有些失望并对其效果产生观望。但是资深慈善界人士、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对此却表示出最大的乐观,并将其视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

   王振耀直言公务员在慈善组织中担任职务,不利于民间慈善组织的发展,此举使得慈善组织的活动看上去像是政府行为。

   “慈善事业应坚持市场选择优先的原则,凡是市场和社会能做的事一律由市场和社会去做,政府应果断地从这些领域中退出,实现政府职能归位。”王振耀认为公务员退出慈善组织有利于划清政府与民间组织的边界,“是推动现代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建设的又一实质性的步伐。”

   王振耀坦言长期以来无论是民间还是政府方面都存在的传统思维定式是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一定会有矛盾,而从政府角度考虑,为了保证组织的可靠,就要使其与政府同构,按照政府组织的设置办法建设民间组织。其中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政府直接建设慈善组织,甚至将慈善组织的办公室直接设立在政府机关之中;或者政府派人到社会组织工作,承担直接管理事务;或者政府委托慈善组织承担政府管理职能,政府公务员担任慈善组织内部的重要职务。

   “由此产生的传统架构,必然造成政府与社会组织职能混淆,政社不分、管办不分,社会负面效果较大。公务员参与的慈善组织实际上就是有政府背景的组织,因而有着多方面的特殊权力和优势,而缺乏公务员参与的慈善组织往往会遇到一定程度的麻烦,慈善组织之间存在着社会与政治的实际不平等,产生出诸多社会矛盾,干扰了慈善组织的专业化发展和行业化管理。”在王振耀看来,传统结构足以窒息社会组织的全部活力。

   王振耀不讳言公务员参与慈善组织管理在初期存在的必然性,但是“在信息化日益发达、公益组织行为日益透明的今天,再继续维持这一传统体制,对慈善事业的妨碍作用就日益加剧”。

   对于北京此项政策并未公布详细计划与步骤,王振耀并未表现出担心与疑虑,而是乐观地认为,结合中国国情,一旦政策公布,即便当时未有具体步骤与计划,但是“上面一动起来,随后必然就会有步骤和计划”。

  政府是“买方”更是“伙伴”

   对北京推动公务人员退出公益慈善组织表示赞赏的同时,王振耀对于广东省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化亦毫不吝惜赞美,并将京粤两地的民政事务改革称为两个可贵样本。

   2012年3月下旬召开的广东省惠州市社会工作会议强调政府向社会组织“放权”,上半年将开出政府购买服务清单,推动社会组织的发展。惠州市委副书记、市社工委主任陈训廷表示将会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办法,而市民政局亦提及将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体制改革,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所有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

   陈训廷承诺将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设立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工作流程和标准,重点孵化在街道社区直接开展民生服务、对接居民需求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预计惠州将会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工作,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向社会组织“放权”,将原本由政府直接提供的服务项目,交由社会组织或法定机构去运作,让社会组织承担部分管理服务社会的职能,充分激活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作用,弥补政府公共服务的不足,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水平。

   惠州今年上半年将开出政府购买服务的清单。“要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逐步向社会组织‘放权’,放手让社会组织‘接力’。”陈训廷说,接下来惠州将研究制订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的实施方案,明确政府职能转移的范围和事项目录,以公开招标、合同管理等方式完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的制度,将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社会组织承担管理服务事项的经费纳入部门预算。

   比惠州“出发”更早的是深圳,早在1990年代中期,深圳便已经从城市环境卫生领域开始试水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并随之将购买范围扩展至行业服务、教育、医疗、养老、纠纷调解、社区服务等公共领域。目前深圳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模式主要有采购、转移委托和资助三类。深圳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表示,在社会公共服务上,“官退民进”是发展的大趋势。“我们要将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界定清楚”,马宏认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过程中,应明晰自己的角色定位:让公共服务交由社会组织提供,政府则全力投入到公共服务的规划、资金安排和监管中政府不仅是“买方”,更是社会组织的“伙伴”。

   从整个广东省来看,其省级政府部门已确定将130余项职责交给社会组织或事业单位。2012年6月底前,广东将分别由省编办、发改委牵头编制出台政府转移职能目录,明确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部门、职能和项目;由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省编办编制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并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明确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和主体、承接对象和条件、购买形式、操作流程、支付方式和职责分工等;由省民政厅牵头编制社会组织目录,明确具备资质条件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

   从其所公布的一系列相关文件可看出,广东省已经形成一整套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的民政改革路线图。

   在王振耀看来,北京公务员退出慈善公益组织与广东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化都是地方政府在民政改革领域的可贵创新,“只要中央尊重地方政府的创新”,王振耀预计中国的慈善公益事业将在未来3年内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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