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实行政府指导价降低摊位费稳菜价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09 14:24 来源: 商务部网站据悉,江西省出台规定,降低摊位费的标准,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农产品市场,可纳入地方政府定价目录,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以保本微利原则核定收费标准。
农产品进入农产品市场,都要收取进场费、摊位费等,据了解,摊位费占到菜价中的三成以上。各个农产品市场的摊位费不同,致各市场的菜价也有区别,摊位费在一定程度上推高菜价。
为减少流通环节的成本,降低菜价,江西省出台规定,加强对鲜活农产品市场进场费、摊位费等收费的管理,规范收费项目,实行收费公示,降低收费标准。对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农产品市场,可以按法定程序将有关收费纳入地方政府定价目录,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并依据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收费标准,严格外资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收购的安全审查工作,对于未通过安全审查的外资并购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江西省投资主管部门不予核准,省商务、省工商部门不予登记、注册。
此外,对在产地已封铅加锁的运输鲜活农产品的集装箱或厢式货车,如运输产品符合规定,凭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相关产品证明,可不开箱验货检查,即可享受“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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