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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试行批量集中采购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09 21:54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本报讯 记者戎素梅 通讯员王耀民报道 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调协议供货限额标准,在全省率先迈出探索批量集中采购的坚实步伐。

  日前,张家口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今年将加大批量集中政府采购工作力度,协议供货限额标准由原来的15万元降至2万元,且同一内容的采购项目全年累计不超过5万元;2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批量集中采购。在全市电子化采购正式上线后,协议供货将自动转为协议竞价,实施网上采购。

  “按照《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购置交通工具办公自动化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省省本级采购人单次采购20万元以下的交通、办公设备,需采取协议供货方式,而张家口市此前协议供货的限额标准为15万元,比省本级的限额低了5万元。”张家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陈广维向记者介绍道,“推进批量集中采购工作是近年来全国政府采购工作的重心之一,也被纳入我省今年的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下调协议供货限额标准,除额度非常小的零星采购业务外,基本全部采取批量集中采购模式,通过脚踏实地的实践,摸清批量集中采购的效果,这在全省范围内具有积极的探索意义。”

  此外,在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管理模式方面,《通知》也有新规定,从今年起统一使用张家口市采购代理机构抽取系统,把随机抽取纳入市对县区财政管理综合考评范畴。

  《通知》还对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完善政府采购计划编报执行机制、落实中央关于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能力素质等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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