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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督查组赴浙江查毒胶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9 09:28 来源: 21世纪网

2012-04-19 09:28:13  

  核心提示: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相关部委自设的检测机构曾经出现过偏袒行业、掩盖行业问题的事情。

  21世纪网综合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4月15日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紧急召开会议,研究如何检验媒体所报道的13个批次的胶囊产品。

  16日凌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网站就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一事表态:对媒体报道的13个铬超标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待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继续销售,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药用空心胶囊的企业,将依法严肃查处。

  17日下午,浙江新昌县关于胶囊原料及半成品抽检结果公布,96批次中33批样品重金属铬超标,药监局督察组已抵新昌,称将及时公布监测情况。

  在4月18日下午,浙江省药监局已经公布了新昌空心胶囊生产企业的抽查情况:96个批次的空心胶囊中,33批铬含量超标。

  “这样的表述其实很有意思,一般老百姓会觉得药监局反应挺快的——媒体一报道,药监局就马上查处了。”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媒体报道明明有检测结果,为什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要监督检查相关产品?而且,还要在监督检查之后才能确定如何处理相关企业?

  据悉,央视记者将购买的胶囊送到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检测。

  根据公开资料,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是一家隶属于国家质检总局的国家级公益型科研机构,2004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该研究院下面有若干个检测中心,综合检测中心就是其中一个。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的检测项目包括食品保健品、快速消费品、电子电器产品、化工产品(材料类)等。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基本上检测机构都是依附于相关部委。如果这些检测机构被授权,其出具的检测结果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应。

  但汪玉凯也表示,一家隶属于国家质检总局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是否可以成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依据,还不是很清楚。我国的相关部委往往都设立自己的检测机构,这些检测机构也曾经出现过偏袒行业、掩盖行业问题的事情。

  但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看来,“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是权威部门的检测机构,其检测结果理所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当然可以作为相关部门的执法依据。”

  竹立家说,只要是我国政府认定的权威检测机构,其出具的检测结果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能因为这个检测机构隶属于另一个部委,就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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