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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投诉九成涉及团购 团购网站须办营业执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9 15:03 来源: 商务部网站

  3月份,山东济南12315热线接到电子商务投诉咨询281起,90%涉及团购投诉。据悉,自今年3月12日起,团购网站及分站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否则将视为无照经营。

  涉及电子商务的消费投诉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消费者付款后,商家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二是消费者在团购网站付款团购后,到实体店消费时发现实物与网站的宣传承诺不符;三是实体店无理由拒绝消费者使用团购券。

  3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其中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团购网站及分站不办营业执照,工商部门将按照无照经营对其进行处罚。但个人开网店,目前还没有规定需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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