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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府采购动态监控与监督检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9 22:55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郭松江日前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上提出----

  加强政府采购动态监控与监督检查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报道 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郭松江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工作会上提出,今后要继续加强政府采购的动态监控和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政府采购的规范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郭松江表示,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要率先垂范,带头全面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保中央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今年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要加强政府采购的动态监控。一是将政府采购工作与廉政风险防控相结合。通过查找政府采购管理重要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点,依法科学界定每一项权力的权限,完善和规范每一项权力的运行流程,建立健全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监控为主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政府采购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二是将政府采购工作与防止利益冲突相结合。建立政府采购重大事项公众参与机制、政府开放性决策机制、重大工程项目评审机制等,让事关公共利益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减少政府采购领域利益冲突发生的几率。参与政府采购操作、管理和监督的公职人员要将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全方位评价公职人员执行廉政情况,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领域防止利益冲突的预警机制。三是将政府采购工作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建立政府采购电子监察系统,对采购活动各个环节做到网上留痕、实时监控,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努力打造阳光采购。

  其次是要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监察机关要按照法律规定,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认真受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群众来访、举报信件,加强对采购计划、信息发布、标书编制、开标评标和质疑投诉等重点环节的监控,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建立政府采购热点问题快速发布机制。要严肃执行纪律,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加大对违反政府采购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尤其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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