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悬顶 婴幼儿牛初乳遇生死劫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0 03:06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每经记者 李亚蝉 发自广州
对于长期备受争议的婴幼儿牛初乳产品,卫生部终于给出了说法。
根据落款日期为4月16日的卫生部对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进口牛初乳类产品适用标准问题的函》的答复,从今年9月1日起,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
卫生部此令对以生产销售婴幼儿牛初乳产品为主的企业会造成什么后果?国内奶业专家、广州奶业协会理事长王丁棉昨日(4月19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企业将面临停产、下架等命运,想要继续发展,不得不谋求转型。
但相关企业也有另一番解读。生命阳光回复记者称,卫生部并未对牛初乳产品本身的安全性提出非议,公司也一直未进行将牛初乳添加到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的申报,而是进行了保健食品的申报。
禁令背后:牛初乳利弊难定
卫生部在复函中表示,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乳制品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产品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对牛初乳粉的检验,可参照现行《牛初乳粉》规范(RHB602-2005)中理化和卫生指标执行。在普通食品中添加牛初乳为原料的乳制品,应当按照相关食品标准执行。但是,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
卫生部要求,以上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此前按照相关规定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但是,有专家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指出,牛初乳是乳牛产崽后7天之内的乳汁,属于生理异常乳,其物理性质、成分与常乳差别很大,产量低,工业化收集较困难,质量不稳定,不适合用于加工婴幼儿配方食品。制定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的首要原则是安全性,牛初乳对婴幼儿不是传统食品,也不是必需食品。长期食用牛初乳对婴幼儿健康影响的国内外科学研究较少,缺乏必要的安全性资料。
据介绍,目前,牛初乳未列入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及相关标准中,国际上也未允许牛初乳添加到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我国进口的牛初乳主要来自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澳大利亚将牛初乳作为补充类药物管理,新西兰规定添加牛初乳的膳食补充剂类食品不得用于0至4个月婴儿。
上述专家称,卫生部从审慎原则考虑,经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部门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作出了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的规定,同时为实施以上规定设置2012年9月1日为过渡期限。
我国牛初乳市场爆发式增长
此前,我国对婴幼儿牛初乳产品的规定一直模棱两可。在这样的状态下,国内牛初乳产品在非典前后出现了爆发式增长。目前,我国多个牛初乳产品均宣称原料从新西兰进口。在产品的宣传中,牛初乳通常被冠以提高免疫力、促进生长发育等功能,因此,牛初乳产品的价格往往“高人一等”。
王丁棉告诉记者,大约在2000年时,国内牛初乳市场总值大约只有两三亿元,到了2002年、2003年,已有两三倍的增长速度。王丁棉估计,该行业发展至今,在国内大约已经形成五六十亿元的市场。十余年间,增长了20倍。
事实上,就在牛初乳快速发展的前几年,王丁棉曾表示反对。但时隔多年,由于牛初乳奶粉并没有反映出明显的副作用,王丁棉后来曾表示,对牛初乳奶粉持中立态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走访市场时发现,终端零售商场对此尚无明显反应。
记者走访广州药店、商超,发现仍有婴幼儿牛初乳产品在售。某药店有十一坊、汤臣倍健两个品牌牛初乳粉在售,十一坊产品的说明中,明确将食用阶段区分至0~6个月婴儿、6~12个月婴儿、1岁以上儿童以及成人。记者询问是否知道卫生部上述禁令时,销售员表示没听说。
在广州好又多客村店的婴幼儿奶粉专柜,牛初乳奶粉几乎找不到,只有亨氏牛初乳粉有售。60g的亨氏牛初乳粉,标价为368元。专柜销售人员亦表示并没听说“禁令”,还说“我听说奶粉、米糊都可以加牛初乳的呀”。
记者在全国母婴购物网站红海子上搜索“牛初乳”,发现生命阳光、百立乐、纽瑞滋等多个品牌的牛初乳产品依然在售。
企业影响看法不一
王丁棉认为,9月1日“禁令”实施后,生产婴幼儿牛初乳产品的企业将面临停产、下架等命运。
记者发现,婴幼儿是目前国内牛初乳产品的主要客户之一。除了培芝、生命阳光、纽瑞滋等以牛初乳产品为重要业务甚至主要业务的企业外,亨氏、福建长富等企业也涉及牛初乳产品。
王丁棉分析称,对于仅涉足牛初乳产品的企业来说,由于该部分产品份额不大,所以影响不大。但对于将婴幼儿牛初乳产品作为重点产品来做的企业来说,将不得不面临转型问题。一些专门做婴幼儿牛初乳且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由于有自己的加工点、生产设备、渠道,因此转型仍有出路,“要不然,就只能退出这个行业”。
不过,生命阳光(中国)执行董事纪志东昨日称,政策只是说不能把牛初乳直接添加到婴幼儿食品中,不是说不能做婴幼儿牛初乳,“我们之前也从来没有把牛初乳添加到婴幼儿配方食品中”。
昨天晚间,生命阳光又发来一份回复,称卫生部的公告是回复给质检总局的“牛初乳产品适用标准问题”的复函,只属于对管理标准的规范。事实上,卫生部并未对牛初乳产品本身的安全性提出非议,而是明确牛初乳可广泛添加到普通食品中,但应严格按照相关普通食品标准执行,这点表明牛初乳的食用安全性得到卫生部的认可。
生命阳光还强调,生命阳光一直未进行将牛初乳添加到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的申报,而是进行了保健食品的申报,并正在进行中。
生命阳光称,将严格按照卫生部要求执行,同时呼吁尽早出台牛初乳国家标准,以对行业进行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