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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第111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的通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0 12:40 来源: 商务部网站

   

  关于申请第111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

  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第111届广交会在第一、三期设立进口展区,展览总规模、题材、时间、地点等维持上届不变,继续邀请国内采购商参观进口展区,并简化办证申请手续。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的申请条件

  国内采购商办证申请条件维持第110届不变(详见附件1),申请手续简化为可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经营范围需符合进口展区展品类别设置,具备进口经营权者优先)与办证申请人名片、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二、办证流程

  1、申请单位按要求向江西交易团团部提交申请报名材料;

  2、交易团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审理合格后通过办证系统提交办理。外贸中心将对申请人办证条件(包括业务对口与证件两方面)进行抽查复核,抽查不合格的不予办证。

  三、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申请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的企业于4月6日前将报名资料的扫描电子版发至江西交易团团部(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联系人:汪 飞(电话:0791-86246270)

     余志峰(电话:0791-86246219)

  电子邮箱:fazhanchu@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证申请条件

   2、第111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办证申请材料

   3、第111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国内采购商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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