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个人境外直投试点细则待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4 01:49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高翔 每经记者 胡俊华 发自上海
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会议确定了十二项主要任务,其中第四条为“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探索建立规范便捷的直接投资渠道”。
这意味着个人境外直投试点或将率先在温州开闸。此外,上海、天津等城市也将会有类似举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行长吴国联的描述,此举为温州民资走向世界打开了通道,使其“上了台面”。
不过,在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决议中,相关表述为“研究开展”,意味着国务院只是定了 “决心试点”的基调,而备受关注的方案实施细则还处于研究设计阶段。自前年开始,温州市方面曾多次上交方案,但实施细则始终未能出台。此外,投资额度上限的设置标准、投资标的(实业或金融产品)目前也尚无定论。
为温州民资探索出路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院长丁志杰认为,过去我国外汇管理体制的特点是宽进严出,对非居民相对松而对居民相对严。为了纠正这种不对称性,放松资本管制应以满足境内机构、企业和个人等居民正常合理的跨境资本流动需求为主。温州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体现了这一导向,有助于实现大体平衡、双向的跨境资本流动格局。
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9月,外商在华直接投资存量达到16256亿美元,而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只有3455亿美元。2011年直接投资顺差依然高达1705亿美元。
《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提到,要“探索建立规范便捷的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渠道,推进对外投资主体多元化,为进一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积累试点经验”。
事实上,温州商人海外投资这一现象早就存在,且初具规模,此次国务院确定“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有望使潜伏的民资阳光化。
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行长吴国联认为,“开展个人境外直投试点,为温州民资走向世界打开了通道。现在的情况是,大部分民资在地下,没有阳光化。与其让它在地下流转,不如让它阳光化、上台面,便于国家监测。”
2011年,温州境外投资额5352.7万美元,外汇资金汇出2139.04万美元,人民币境外投资176.7万美元,对外担保450万美元。60万温州海外华侨分布在世界各地,温州本地又有大量民间资金(6000亿或8000亿说法不一),投资热情较高。
丁志杰还表示,在以往的对外直接投资中,国有企业是主体,主要是资源、能源等战略性投资,而我国在制造业等领域形成的国际竞争优势并没有在对外投资中发挥出来。温州民营经济发达,其主导优势产业包括电气、鞋革、通用设备、塑料、服装等制造业,具备典型性,而且在发展中国家具备广阔的投资前景和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认为,“过去十年,中国的对外投资额度在不断增加,但主要体现在政府行为,私人部门的对外负债却在增加,这是不对称的。私营部门对外的资产持有多一些,这是一个大的方向,不能紧紧依靠企业和机构投资者,还要依靠个人。”
批复未至 细则未出
目前,按照国务院表述,温州个人境外直投方案仍处在“研究”阶段。
在 《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稿中,第四条任务是 “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其中提到,在国务院统一部署领导下,开展个人直接境外投资试点,探索以人民币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建立规范便捷的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管理监督体系,制定《温州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前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夏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其中的“个人境外投资试点”,尚处“研究”阶段,“很快上海、北京、广州等大城市也要搞个人境外投资了,这一次把它写进温州金融改革方案,好看而已”。
根据温州市商务局外经处处长周小平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介绍,“温州方面曾多次上报方案,有报到国家外管局的,有报到省政府再递交上面的,最近一次是作为温州金融改革方案的一部分报上去的。但是目前还未得到批复。”
吴国联表示,“关于个人境外直投,温州在前年就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我本人已经往国家外管局跑了很多次了。但目前方案还在国务院那边。这件事关系到整个外汇管理体制。”
周小平所指的“多次上报”,隐含的意思是温州个人境外直投试点虽酝酿已久,但一直未能破冰。吴国联也称,“在国务院确定的十二条任务中,关于个人境外直投的表述是‘研究开展’。”
2008年,温州在启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中,就将“个人境外直接投资”作为改革重点,并于2009年得到浙江省政府批准。
2011年1月7日,温州市外经贸局(现温州市商务局)将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的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作为1号文件发布实施。但不到半个月,国家外管局致电浙江及温州外汇管理部门,表示《方案》未经国家外管局审批程序,试点工作被内部叫停。
额度、标的尚无定论
按照温州市上报的方案,温州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可通过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试点期间,一个人一个项目不得超过300万美元,多个人一个项目不得超过1000万美元,一个人年度总额不得超过2亿美元。
年满18周岁的温州户籍居民,只要说明资金来源、投资项目合法证明等,可以向温州市商务局申请报名。允许个人将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利润,留存在境外用于再投资。
不过,周小平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很可能新的方案不会这样执行。我们在制定方案时从小处着眼,决策层的视角或许更为宏观。”
对此,温州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中心董事长黄伟健认为,“个人单个项目300万美元、个人年度总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这两个限定不合理,我认为太少了。一个项目前期考察费时费力,要跑很多地方,我觉得个人单个项目的上限应该设在1000万美元或2000万美元。”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朱宁则认为,早期口子放小一些,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温州市金融办主任张震宇强调,“对于把门的人来说,我当然希望一点一点地放量。但我要强调,金融改革,重点不是数量多少,而是要建立机制。”
另外,据吴国联透露,此次个人境外直投试点或将不限于实业,金融产品和衍生品也可以作为投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