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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车修18万"车全险"不能赔 只是业内叫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4 15:18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江苏网4月24日讯 近日,朱先生碰到一件令他不解的事情,他的奔驰车因遭遇大雨导致发动机进水,在4S店里修了18万元。等朱先生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却以他的车子没有单独投保“发动机涉水险”而拒赔。朱先生为此不解,“明明买的是车全险,为什么不能全赔呢?”

  事发:新车发动机进水不理赔

  朱先生是靖江人,去年7月,朱先生和儿子专门赶到常州一家4S店买奔驰。购车时,4S店作为优惠促销,在60万购车价中赠送一项“车全险”。“当时销售人员跟我说,购买了车全险,出了什么事情都能赔了。”朱先生说。

  车子开回去没几天,就遭遇下大雨。因朱先生工厂地势较低,车辆涉水后发动,导致发动机受损。朱先生立即向保险公司报了险,要求保险公司派人到场。可保险公司听说是因为发动机进水,而且涉水后发动,工作人员仅是在电话中做了简单询问,没有到现场。

  随后朱先生就把车辆送至4S店维修。4S店为车辆更换了发动机,所有维修价格高达18余万元。事后,朱先生向保险公司理赔遭到拒绝,保险公司告诉他,他的车子因为没有购买发动机涉水险,因此拒绝理赔。

  原因:车全险并非全部保险

  朱先生又找到4S店交涉,4S店拿出当时的购车合同。在合同中的相关协议中,明确写着“车全险”,但紧跟着后面是一个括弧,里面写明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损险、车身划痕损失险等险种,并没有找到所谓的发动机涉水险。

  既然不能全赔,为何在向客人推销保险时称为车全险呢?朱先生不解。

  对此,人保财险常州分公司出具的一份说明中称,车全险并非指所有车辆项目。客户在4S店购买车辆时,常委托车行办理车险。由于机动车俩保险险别众多,多年来,在市场上已形成共识,保险公司、车险代理单位及车主所说的“全险”,并不是指所有车险项目,一般是指: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损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并不包括自然损失险、发动机特别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

  朱先生交涉无果后,将4S店告上法庭,以4S店对其误导为由,要求4S店全额承担损失。

  律师:“车全险”的称谓因受限制

  江苏常强律师事务所律师衡泽驹认为,鉴于车全险仅是保险公司及保险业内一个约定俗成的口头语,而非保险合同中的专业用语,很容易引发误会,严重误导消费者,保险公司及4S店就“车全险”之说,仅能在内部使用,不能对消费者使用这个称谓。

  “当然,名称只是一个代号,各方的权利义务还要通过合同来约定。作为消费者来说,购买保险时,应仔细看清保险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如对条款不理解,应立即请保险公司作出详细说明。”衡律师说。(王芳殷益峰)

  (责任编辑:袁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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