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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林:不要让信仰法律的公民失望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5 01:47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曹林

   不得不感慨,王进文一家还是幸运的,他们能获得国务院的回应,扳倒省政府征地决议,与其清华博士的身份和公开信的效果有很大关系。当初这位博士的公开信一发表,舆论大哗后,潍坊市潍城区时任区委副书记王兆辉立刻赴京与其当面沟通,这种迅速的反应颇让许多其他拆迁户感到羡慕。其实,官方的反应,并非因为清华博士给市长写了信,而在于信是公开信。是公开的力量向官方施加了压力、使其无法回避。狐假虎威,潍坊官方怕的不是清华法学博士,而是公开信所产生的围观压力。

   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书指令:撤销山东省人民政府的“征地合法决定的裁决”,责令山东省政府依法重新处理。显然,这个裁决也受到了舆论监督的影响,在清华博士的敦促和舆论的围观下,山东省政府的“征地合法”决议被成功扳倒。如果没有舆论的围观,没有“清华博士”的身份压力和由此产生的新闻追踪压力,一个小人物的力量是很难推翻省政府的决议的。

   这让舆论和公众看到了法治的力量。一切都要置于法律的统治之下,即使是省政府作出的决议,也要经受法律的考量。即使这个结果,是在媒体的推动和公众的围观下才出现,是一个难以复制的特殊个案,经年累月付出了昂贵的代价,但还是彰显了法律的力量,使行政权力驯服于法治的裁决之下。小人物扳倒省政府的征地决议,这是一个关于法治的象征,在法律的视野中,没有小人物之小,没有省政府之大,每个人都要平等地接受法律的衡量。

   这一个结果,还是能让许多信仰法律的公民看到了希望:依赖法律,信仰法律,通过法律的途径捍卫自己的权益,是能够获得法律支持的。即使面对的是一个庞大的、拥有强大行政支配力、得到省政府决策支持的地方政府。

   当王进文以公开信方式吁求关注时,曾有人质疑,王进文作为一名法学博士,在遇到问题时不依靠法律,却利用“清华”和“法学博士”的名头从网络上来寻求舆论支持,有悖法律精神。这种苛求当然站不住脚,首先,王进文一家从未放弃在法律的框架中维权的努力。在致信潍坊市长之前,王进文几乎走遍了所有的法律程序,仍然难以阻止房屋被强拆;后来又提起5起诉讼,4起官司“石沉大海”,有关部门以“拖”来耗尽公民维权的决心。另一方面,写公开信的方式吁求舆论关注,与法律并不相悖,也是一种言论表达方式,当政府部门自恃强大无视民众诉求之时,当司法内部缺乏运送正义的动力时,需要舆论监督的力量去推动,需要“倒逼”。王进文的公开信,正是一种“倒逼”的努力。这种“倒逼”还是在法律框架之内,是借助法律赋予自身的权利去寻求法律的保护。可想而知,没有这种“倒逼”,很难有这个结果,起码不会这么顺利。

   所以,永远不要让信仰法律的公民绝望。公民寻求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这种良善之心,这份对法律的信赖,是政府之福,社会之福,法律之幸,应该得到尊重和呵护。这里有一个价值次序,政府首先要守法,而不要逼着公众走到需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利的地步。如果走到了法律程序中,就应该呵护公民这种对法律的信赖,在法律框架中解决问题,尊崇法律的权威。而不要逼着求告无门的公民采取极端手段维权,许多悲剧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都可以找到绝望的影子。

   永远不要让信仰法律的公民绝望,另一个层面是,不要让公民觉得信仰法律需要付出昂贵的代价,打官司需要耗费高昂的成本。这一次王进文就是如此,即使耗费高昂代价扳倒了省政府决议,可是,他们的房子已经被拆了,他们的土地上已经盖上了20多层的高楼。正义的裁决已经迟到了,最终的权利必须得到捍卫,地方政府必须更好地保障王进文一家及其被强拆的村民们的权益。因为我们不能让寄希望通过法律维护权益的公民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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