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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增人才签证引海外人才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5 07:16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人大修法 之其他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昨天还审议了军人保险法草案、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正案草案,以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等。

  □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

   增“人才引进”签证引人才

  昨天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在普通签证类别中增加了“人才引进”一类。

  在我国,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草案规定,对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非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相应类别的普通签证。普通签证的类别和签发办法由外交部会同公安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外国人申请办理签证,应当向驻外签证机关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按照驻外机关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接受面谈。据了解,今年初的调研结果显示:2011年北京市共办理外国就业证9974个,外国专家证1198个。在京就业的外国人中管理人员占75.9%,技术人员占13.4%。

   打击非法出入境提高罚额

  草案加大了对非法出入境或协助他人非法出入境,容留、藏匿非法入境的外国人,非法介绍、聘用外国人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并修改“非法就业”的界定为“外国人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住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草案修改后,对非法出入境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学术派人非法出入境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容留、藏匿非法入境的外国人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5000元,总额不超过5万元的罚款;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5万元,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罚款。

  此外,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军人保险法草案

  国防费中增预算补助退役军人社保

  解放军总后勤部已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在每年国防费中增加部分预算用于退役军人的社会保险补助,当年退役军人的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保险资金一并转入地方。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彦林昨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军人保险法草案审议结果时作出上述表示。

  军人保险法草案规定,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

  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现行政策和情况是,军人退役后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军龄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军人退役时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因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同,一些地方资金未能落实,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存在困难。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有关部门研究认为,草案关于“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的规定,体现了着力解决转移接续难的问题,是适当的。

   □农技推广法草案

  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不再搞经营推广

  昨天,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农业技术推广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相关规定,确立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定位,对公益性推广和经营性推广进行分类管理。

  草案明确,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公共服务机构,其公益性职责是关键农业技术的推广、动植物疫病及农业灾害预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农业资源与环境监测、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

  草案明确,除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外,其他单位及其科技人员可以通过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咨询和技术入股等形式提供有偿服务,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不再从事经营性推广服务。

  草案强调,确立农业技术推广的分类管理原则,实行公益性推广和经营性推广分类管理。构建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实行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等相结合的推广体系。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商西

  综合新华社

  (责任编辑:袁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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