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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在吉林省设立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5 10:16 来源: 商务部网站

  4月13日,经国务院同意,正式批准在吉林省珲春市设立“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并印发了《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积极参与图们江区域合作的新平台和新机制,也是深入实施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的新举措、新进展,有利于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提升我国沿边开发开放水平,促进我国与周边国家,特别是与朝鲜、俄罗斯的经贸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

  (大连特办 吉林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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