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短信治理立法:从被动变为主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5 10:26 来源: 中国经济网半夜三更,突然被短信铃声吵醒,拿手机一看却是诸如“汇款”、“办证”、“发票”等垃圾短信,这样的无奈相信很多用户都经历过。据有关机构调查,垃圾短信高居手机用户安全类困扰问题之首,并已经成为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
3月底,工信部启动了垃圾短信专项治理。再与朋友聊起垃圾短信,都说感觉最近垃圾短信确实少了。其实,相关部门治理垃圾短信由来已久,但要彻底根治还得标本兼治,并形成常态化机制。
过去几年来,有关部门和运营商曾先后开展移动SP(增值服务提供商)整顿和垃圾短信治理,还建立了垃圾短信举报和处置机制,包括实施手机实名制,对遏制垃圾短信起到了一些作用,但依然没有根治。垃圾短信,就像牛皮癣,不是致命的绝症,却成了难治的顽症,甚至落入了一治理就销声匿迹、治理完又死灰复燃的恶性循环,让手机用户不胜其扰。
垃圾短信治理难,根源在于其中巨大的利益诉求。商家想着低成本大面积推销产品,短信诈骗者想着不劳而获,短信群发公司则又依靠着制造垃圾短信发财致富。因此,这些年运营商对垃圾短信虽也一直“喊打”,但消费者对其治理诚意和措施常常抱有怀疑和不认同,部分地方的运营商对垃圾短信的不积极作为或漠视也屡次遭到曝光。
治理垃圾短信,从技术手段上“围追堵截”是必要的,但单纯依靠技术手段总有其局限性,难以充分满足复杂多变的现实需要。根治垃圾短信,必须定严法、行重罚、出重拳,方能有实效、见长效。
立法对于遏制垃圾短信和保护个人信息具有根本意义,有关部门应当尽快补充完善垃圾短信治理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将各方责任和义务法定化、明确化,形成监管部门、运营商、企业和监督机构共管共治的治理格局。通过立法将垃圾短信治理从被动变为主动,建立常态化的措施和机制,这也是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有效做法。
要加大运营商对垃圾短信治理的责任。有些国家的电信企业在控制垃圾短信方面,将处置垃圾短信的主动权交到了手机用户手里,规定用户可以要求将自己的电话号码免费列入免骚扰名单中,可大大减少垃圾信息骚扰。运营商应当加强对垃圾短信的围堵,建立相应的隔离和保护措施,使用户免受垃圾短信滋扰。
同时,要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使违规代价高于违规收益,切断利用垃圾短信进行牟利的根源。过去对违规行为的处罚,较多地注重于诈骗类短信和短信群发公司,其实对运营商也应严格追究责任,使其有压力切实开展治理。此外,对商家滥用短信渠道进行广告推销要进行惩戒,短信虽是一种有效的产品推广方式,但要加以规范、引导,建立商家和短信接收方的利益共享机制,使之既能节约商家推广成本,又能给短信接收方带来切实的好处。 (黄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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