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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财政四措并举大力促进总部经济发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5 17:30 来源: 财政部网站

  2012年4月25日来源: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江苏苏州市财政着力发挥财税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作用,努力支持引进和培育总部企业,总部经济的集聚效应和溢出效应初步显现。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政策拉动效应。确立“扶持力度高、引进门槛低”的工作思路,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办法》和《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加大对总部企业的落户、办公用房、经营贡献、人才引进等方面奖励力度,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为总部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推进载体建设,强化总部集聚效应。确立引进国内外企业总部、扶持现有总部企业、培育本地企业总部等三类重点企业总部。根据不同类型和层级的企业总部对基础设施、商务配套等方面的不同要求,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定位,重点打造总部经济聚集区,为总部企业的引进、发展构筑良好的平台。同时,统筹安排财政资金,重点推进轨道交通等重大配套工程建设,港口、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的服务水平逐年提高,节约了公司总部与制造加工分离的空间成本。

  三是落实奖励资金,强化财税服务效应。调整优化产业资金结构,大力支持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网络信息、人才教育等有利于总部经济发展的配套产业和服务体系。坚持把发展总部经济作为培育壮大地方财源的突破口,加快推进总部企业认定和政策兑现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工作,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

  四是加强沟通合作,强化上下联动效应。针对地方财力留成较低的现实情况,采取“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向下让利县区”的方针,合力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积极争取省级支持,促进省财政加大对我市总部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各市、区引进总部企业,对符合市级认定标准的,市财政在资金政策上给予扶持,充分调动各地区发展总部经济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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