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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掌舵” 社会“撑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7 05:06 来源: 经济日报

  43岁的佘瑞京过去的身份是企业家。两年前,她和15个企业老板一起发起成立了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青少年成长促进会。如今,佘瑞京成了青促会的专职秘书长,她要忙的事情太多,基本无暇分心企业。去年,受容桂教育局委托,青促会对当地的蓓蕾幼儿园进行了非营利性监管,仅用了几个月,蓓蕾幼儿园就成为当地数一数二的优质幼儿园。对容桂教育局副局长冯玉明来说,她衷心希望“更多的社会组织成熟起来,来承接政府的职能,让不同理念、不同兴趣的人能有组织地参与社会管理。”

  去年7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制订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并配套出台7个文件,被称为广东社会建设的“1+7”文件。建设“小政府”、“大社会”是其核心主旨。同时,广东省高规格地在省、市、县三级全面设立了社会工作委员会。

  广东省社会管理创新渐行渐近,社会建设的新局面逐步清晰:从“万能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让出管理与服务空间,让社会组织和民众真正融入到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中来,使公民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使社会各方都成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从而真正做到政府“掌舵”,社会“撑船”。

  政府舍得“放权”,社会敢于“接力”

  “鹏星”、“启创”、“星宇”是活跃在容桂街道的3个社工机构。容桂街道一共26个社区,目前已经有17个社区有了社工服务,到4月底将实现社工服务全覆盖。为此,容桂街道通过招标,向这几家社工机构购买服务,去年支付了200万元,今年的预算则是400万元。

  政府出资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在广东并不是新鲜事儿。

  1.2亿元,这是去年广东省社会团体因承担政府委托、转移的职能而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也就是政府用来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支付的钱。过去一年,全省社会团体承担政府委托转移的职能394项。目前全省有11%的社会组织承建了政府转移职能,9%的社会组织有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掌舵”、社会“撑船”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政府放权,舍得转移职能;二是社会组织的发展,能够承接职能。“凡是社会组织‘接得住’、‘管得好’的事情,都要逐步交给他们。”广东省的态度不可谓不坚决。

  容桂街道社会组织的成熟发展,很大程度上有赖于顺德改革的力度。作为广东省推进大部制改革的试点,顺德摸索着拿起“刀”,砍掉政府部门的许多权力,转交社会组织承接。2012年,顺德仍将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向社会“放权”的力度,已经完成55项社会转移职能事项初步方案。“社会能做的,放给社会,政府能做社会也能做的,也要放给社会。”

  “去年的1.2亿元是省级财政购买服务的支出,不包括地市。‘三个目录’出台后,这个金额会有数倍的增长。”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王长胜说。

  “三个目录”是指今年6月底前,广东省将分别由省编办牵头编制出台政府转移职能目录、由财政厅牵头编制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由民政厅牵头编制社会组织目录。“三个目录”及相应实施办法的出台,将整体性、实质性、突破性地推进广东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工作。

  承接政府职能,社会组织准备好了吗?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提高其管理和服务水平尤为必要。当前,岭南大地正涌现出登记成立社会组织的热潮,县区以下基层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年均增长达15%,占全省社会组织总数的60%。

  “去行政化”、“去垄断化”,成为广东社会组织发展的两大关键词。《广东省深化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以始于2006年的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社会组织民间化、自治化和市场化,要求社会组织与政府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彻底分离。2012年7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均改为业务主导单位,申请成立社会组织直接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社会组织兼职。

  截至2011年底,广东省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超过3万个,从业人员42万人。社会组织数量不断上升、结构逐渐优化,形成门类齐全、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社会组织的总体实力和影响力逐步增强,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能力不断提升。

  参与共建社会,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黄丽姗退休6年了,她的新岗位是一家志愿者驿站的副站长。她所在的驿站设在广州市中山纪念堂的对面,每天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帮游人指路。当志愿者是黄丽姗在社区活动的一部分,社区50多个老人,每个人一个月来一两次就够。“退休了也能发挥作用,心里特别高兴。”黄丽姗说。

  广东省志愿服务发展迅速,亚运会和大运会留下了宝贵的志愿服务经验,志愿者已经成为社会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目前,全省志愿者协会达180个,共有6.4万个青年志愿服务队,350万名志愿者。

  黄丽姗笑容背后,凝聚着普通人为社会服务的喜悦感,也承载着每个人参与社会建设的愿望。公众参与共建社会的热情,如果能有效引导可以为政府分忧。

  “推进社会建设如果还继续沿用以前那种由政府从上到下的、管控式的社会管理和服务模式,政府将不堪重负,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局面也将难以为继。因此,必须增强社会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广东省社会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刘润华说。

  广东社会建设的特色和关键就在于政府与社会“共建”和“共享”,政府不包打天下,而是认真听取民意,吸引社会各方力量一起参与和推动社会建设。如在处理富士康事件中,深圳24家民办社工机构共派出360名社工介入危机处理,为员工提供专业社工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拓宽社会组织参政议政渠道的尝试也在进行。“1+7”文件明确要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政协设立社会组织界别。如今,博罗县政协把“社会组织界”列入公开推选委员的第一界别并分配名额;惠州市把社会组织列为政协界别,分配8名委员名额。

  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黎建波认为,有了完善的社会组织体系,政府将不再处于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社会组织这个“中间层”成为缓冲体、融合体,可以有效减少社会矛盾,通过社会组织组织化程度提升,每个人都能理性、有序地反映自己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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