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9条措施 力挺小微企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8 10:36 来源: 深圳新闻网-晶报晶报讯 国务院日前向外公布了包括财税、金融、公共服务在内的一揽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旨在经济放缓时期与小微企业共渡难关。
这份《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多达29条,减税、建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以及定向政府采购成为这份《意见》的三大亮点。
《意见》要求落实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包括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到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逐步解决服务业营业税重复征税问题等。
此外,还将继续完善财政资金支持政策。《意见》提出,2012年将资金总规模由128.7亿元扩大至141.7亿元,以后逐年增加,突出资金使用重点,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中西部地区倾斜。同时依法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继续减免清理取消各种不合规收费,政府采购将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意见》指出,在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适当放宽民间资本、外资、国际组织资金参股设立小金融机构的条件。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小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晶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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