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9 04:56 来源: 经济日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以下简称“转让方”)与厦门市卓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已完全生效。依据该协议,“转让方”已将附件清单中所列明的债务人所欠贷款项下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利益和受益连同相关的“物权担保合同”和/或“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利益和受益(以下简称“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在下列文件项下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利益和受益,按资产转让协议转让给了“受让方”。1、贷款合同;2、物权担保合同;3、任何“保证合同”(如有);4、任何“物权担保证明”(《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建筑物他项权证》、《其他财产他项权证》);5、有关上述文件的一切转让协议、修订或者更改;6、与该“资产”有关的其他任何文件、协议或者文书。我们在此要求附件清单(详见《陕西日报》2012年4月28日第12版至第14版)中债务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直接向“受让方”清偿债务、履行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贷款合同、物权担保合同和/或保证合同、租赁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受让方”的联络方式如下:地址: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巷西路
电话:029-87610491 029-87639093
收件人:陈志斌18092330075
特此公告。
转让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
受让方:厦门市卓富商贸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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