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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监督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9 02:32 来源: 郑州晚报

  违者不能严惩何以足戒

  □禾刀(武汉)

  在人情文化成为社会主流文化的背景下,公务员回避制度虽就亲属关系、地域关系对公职的影响作了制度约束,但亲属关系之外的同学、师长、朋友等社会关系,仍然是一张难以撕破的人情网。最新一期的《人民论坛》刊载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教授程萍的文章指出,如何把公务员回避制度落到实处,真正起到约束私念和激励正气的作用,是社会关注的重点,也是通过回避制度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难点。

  面对形形色色的各种关系,非但不予回避,反倒忙前忙后地积极奔走,此类现象早就见怪不怪。在人情社会横行之时,反思回避机制虽理所当然却又让人觉得有些“无聊”。回避机制本来是用以预防权力腐败,现实中,回避机制之所以一再被突破被虚置,是因为无视此等机制者并不会受到制度的多大约束。从常识上看,不回避本就是一种形式的“任人唯亲”,不论最终结果如何,都应受到严厉问责,而屡见不鲜的“萝卜招聘”表明,专注于曝光式地问责惯例,并不足以形成有力的震慑。

  一些行业一些地方的回避机制之所以直不起腰杆,纵使有多方面的客观原因,但归根结蒂在于未能打破体制循环的怪圈。体制内监督,体制内处理,体制内运行,在体制的壁垒面前,虽然一些“出头鸟”事后也得到了处理,但存在问题有二:一是是否真的就严肃处理了?二是被处理者到底是曝光的极少数,还是违反规定界限外的所有人?至于体制处理结果与公众期待之间到底有多大距离,现行监督问责体系缺乏有效彰显,否则,像“萝卜招聘”这样的怪象,不太可能以一些毫无技术含量的悖逆常识逻辑做法,草率糊弄公众的眼球。

  对于腐败问题,我们想了很多新名词,从各方面分析总结了很多新特点,不能说这些做法没有必要,而是对于腐败最有力之举,不应是一再设身处地地站在体制内角度着想,而是跳出体制圈子,以公众眼光寻找解决思路。这也是回避机制的重要意义所在,因为此机制就是还更多人以公平,如果公众的意见建议得不到足够重视,权力自然可以无视公众的感受,自然可以假以种种名义,堂而皇之地将回避机制踩在脚下。

  人情难不难?当然难,但能够令人情纠葛让位于制度的出路,肯定不是体制内个体的自觉遵守,而是取决于监管机制的“零容忍”,不是等到事情曝光后才义正辞严地所谓严惩。哪里回避机制出现失范,哪里的监管体系便离“零容忍”相隔甚遥。实际上,在公众对监管部门这一层面上,也有一个“零容忍”的问题,只有当这个“零容忍”从梦想走向现实,监管部门才会抱之以不放过蛛丝马迹的严谨之态,守好制度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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