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记者暗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9 03:30 来源: 深圳商报近日,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表示,广东鼓励媒体记者暗访制假售假案例,必要时可安排警方人员进行保护。广东省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小组组长赖天生表示,参与暗访的记者名单将提前上报宣传部及公安厅,并表彰成绩突出记者。
用保护暗访倒逼监管部门
马涤明:打假的使命落在新闻媒体的肩上,理论上说并不正常。人们不禁会问:政府职能部门是干什么的?然而现实地看待这个问题,又不能不承认,媒体调查制假售假、揭露食品安全问题的效率,目前无可替代。对记者暗访,政府鼓励并提供保护,完全符合公共利益。当然,如果能够回归最优选择,那就是要让真正的监管者冲上第一线。
让行政监管部门行动起来,像媒体一样有活力,或许不是说说这么容易;监管不作为,失职成常态等等,都有其深层的体制原因。然而,政府鼓励媒体暗访揭黑,或许可以成为激活和倒逼行政监管的一个契机:媒体能发现的问题,监管部门发现不了,甚至是有意“失职”,都应该受到严厉问责。因此,鼓励记者暗访的同时,政府还应该顺势打造对职能部门的“负激励”机制,以记者暗访所发现的问题、掌握的材料、取得的成绩,作为检验考核职能部门绩效的依据。
记者暗访需要什么样的保护?
何勇:为曝光制假售假行为作出巨大贡献的记者,不少在暗访调查时遭到被调查企业的人员殴打,面临着巨大的人身安全风险。从保障暗访记者的人身安全角度说,确实需要警方的保护。不过,警方保护暗访记者的好心也可能会办坏事。比如,一些地方政府为追求GDP,甚至对不良企业撑起“保护伞”,当有记者暗访时,可能通风报信,而未必真有心保护记者。另外,从暗访角度考虑,也是知道的人越少越保密。
因此,保护暗访记者的安危,关键不是安排警察随身保护,而是要靠制度保护,即加大对打击报复记者行为的惩处力度。只要暗访记者遭受到打击报复,都要以最严厉的刑罚追究其责任。这样,被调查者才能迫于制度的威慑力,主动选择较轻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