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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村级门诊报销比例可达80%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9 03:57 来源: 经济日报

  本报讯 记者张允强报道:辽宁省不断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数据显示,全省农民年人均筹资标准由过去的230元提高到29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240元,个人筹资50元。

  辽宁省卫生厅负责人介绍:2011年全省参合农民达到1976万人,占常住农业人口的99%;年人均筹资23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200元,个人筹资30元,筹资总额达到45亿元,实现了新农合从扩大范围向提升质量的转变;全省参合农民门诊补偿比例平均为35.92%,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8.14%,受益人次为1599.4万人次,其中住院受益患者141.54万人次;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全省农民人均收入的6倍。

  据了解,今年该省将继续实行住院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全面推开村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工作。村级门诊报销比例可达到80%,以家庭为单位共同使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比例可达到20%至40%,取消住院起付线,实行分级分段按比例补偿,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达到75%左右,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达到6万元,超过农民人均收入的8倍。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全省新农合常住人口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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