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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专户望先试水商品期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9 04:19 来源: 国际金融报

  本报记者 张竞怡

  尽管交易所有关金融机构开立商品期货账户办法出台,但现阶段除了基金专户外,券商、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参与商品期货仍需监管部门进一步政策松绑

  近日,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颁布了关于特殊单位客户开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制定的《特殊单位客户统一开户业务操作指引(暂行)》(简称《指引》),期货公司可以为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向交易所申请交易编码,这一方面意味着金融机构开立商品期货账户已有规可循。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基金专户参与商品期货的技术障碍已经消除,基金专户参与商品期货的各项条件都已具备。

  根据《指引》,特殊单位客户指的是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社会保障类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客户。此前只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颁布了《特殊法人机构交易编码管理业务指南》,而三大商品交易所颁布了特殊单位客户开户的规定后,意味着这些金融机构在商品期货的开户环节上也有理可据。

  据了解,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简称《办法》),明确了基金专户中的委托财产除了可以投资传统的股票、债券、央票等项目外,还可以投资金融衍生产品和商品期货,这一规定为基金专户参与商品期货提供了机会。上海一家券商系期货公司副总经理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出台后,一些基金专户就希望参与商品期货,他们对商品期货套利产品也有较大需求。遗憾的是半年来,由于规定制度尚未完善,基金专户作为一般法人不能进入商品期货市场交易,只能一直等待。现在基金专户只要通过期货公司申请到交易编码,就可以立刻开始商品期货的交易了。”

  不过,上述期货公司高管也担心基金公司没有期货实物方面的人才储备,从纸上谈兵到实际操作可能还有一定困难,据记者了解,多家基金公司已经在寻找商品期货市场优秀的操盘手,许多私募期货基金金牌操盘手都收到了邀请。

  尽管交易所有关金融机构开立商品期货账户办法出台,但现阶段除了基金专户外,券商、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参与商品期货仍需监管部门进一步政策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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