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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万进口奔驰漏油引发纠纷 朝阳消协速调解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09 15:08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案情简介】

  消费者李先生于2011年2月,在北京某汽车经销商处购买梅赛德斯—奔驰(中国)公司(即德国奔驰公司下属美国分公司)生产的原装进口轿车一部,价税合计69.8万元。购买后不久李先生发现,在给轿车加油时出现持续严重漏油现象。就轿车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消费者与经销商多次协商未果。

  【调解结果】

  北京市朝阳区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后,召集消费者、经销商、梅赛德斯—奔驰(中国)公司代表进行公开调解。在调解中,消费者提出,原装进口轿车刚刚购买就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要求退车或换车。厂家代表提出,解决方案分两步进行,先检查、界定问题原因,协商好解决方案后,再上报德国总部批准。

  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朝阳区消协提出解决方案:在三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由德国专家操作,检查、界定质量问题的原因。

  现场检查后得出的结论是:轿车在生产组装时,误将其他不同规格奔驰轿车的油泵上封盖安装在车上,导致漏油。

  最终,在朝阳区消协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德国专家更换轿车油泵盖,并作出一次性彻底修复承诺;梅赛德斯—奔驰(中国)公司一次性补偿消费者6万元。

  【案例点评】

  分析本案,观点有三:

  一、因为消费者购车一周内办理相关手续均与经销商共同办理,同时轿车的整个外观没有任何损伤,可初步断定消费者轿车持续严重漏油属于质量问题。厂家代表强调有外界因素(即人为因素),缺乏客观依据。

  二、因轿车质量问题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提出退车或者换车的要求合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更换或者退货。

  三、德国奔驰汽车公司的产品虽然是国际知名品牌,但这次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充分说明该公司同样存在操作管理上的漏洞,需加强管理。无论是什么样的公司,只要出现质量问题,就应该承认错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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