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创新12年,更需政府支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0 06:59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姚建莉 义乌报道
2004年,义乌市总工会以首创“工会社会化维权模式”引起社会关注。
回顾历史,义乌市总工会从2000年设职工法律维权中心,2004年开展工会主动参与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2007年建立工会会员法律诉讼垫付基金,2008年设立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一路探索,将事后维权转向事先维权。
对这12年,工会主席陈有德最大的感触是:“其它什么都不缺,就缺政府的支持,特别是明确的政策、强制性法律法规的出台。”
陈用“酸甜苦辣”来总结工会走过的这12年,在现行人事管理制度下,作为替弱势群体维权的群团组织,工会的任何一项举措都只能在博弈中落地,“靠人缘办事”。
也因为缺乏明确的支持,眼下的义乌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工作,只停留在了试点。
在博弈中落地
《21世纪》: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关注职工维权工作?
陈有德:1998年我到工会时,和班子人员一起调研义乌大小企业,三个月后的调研报告结果“触目惊心”,一个小小的县级市,从1997年开始,每年发生的劳资纠结上万起,而且30%左右没能得到及时解决。
所以当时觉得首先得建工会,把工人组织到工会中。紧接着,由总工会、镇党委政府等10个单位向企业老板发公开信,一下子500多家民营企业都建立了工会。
同时,我们工会召开了十几场座谈会,试图寻找一条通过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但讨论过程中一触及实质问题,大家都冷场了,集中起来无非就是工会是社团组织,没有行政职能,也没有处罚裁决权。
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走出一条工会的维权路?当时就想先把机构做起来。
《21世纪》:那么做了上面的决定后,您又是怎么开始操作的呢?
陈有德:2000年春节刚过,先引进两位法律专业人才,成立“义乌市职工法律维权协会”。但有了这个组织后,由于相关法律规章的相悖,工会维权工作还是受阻。
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利用自己是金华市人大代表的身份,在2001年提出了一个方案,建议成立一个以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的“劳工法律维权服务所”之类的维权机构。
当时,议案的承办部门三次答复不同意。在各方协调下,2002年1月,上面终于同意为一家律师事务所在公会设立分所,但维权协会要加挂“义乌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职工工会部”的牌子,归属司法部名下。后来在领导的重视下,慢慢改成了维权中心。
《21世纪》:这过程中,是否跟其它部门有过摩擦?
陈有德:那是难免的。比如过程中我们发现,工会的劳动争议调解缺乏法律效果,维权中心也在思考怎么让自己手上的调解书与法律接轨。后来跟司法局协商后,在总工会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它作出的判决相当于一审判决。现在落款如果是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必须先撤销调解方可立案,而撤销的前提是重大原则错误或是有失公平的。
现在一步步地,形成了“借风、借力、借理”的社会化维权模式,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联席负责推动,公检法司、劳动部门的主要领导当特约顾问。
《21世纪》:解决了这些外部问题,经费来源如何解决?
陈有德:2000年刚设立协会的时候,工会自己掏钱向社会公开招聘了8名法律专业的人。那个时候,工会的经费来源是三个一点,“财政拨一点,工会出一点,社会筹一点”。
这些工作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相比于其它部门都不算好,很难坚持。
其实原来设想的是“以有偿补无偿”,以办理社会案件的收入来弥补为职工维权所需的费用,走市场化维权之路,但内部也有不同意见,只好作罢。
需更多政府的支持
《21世纪》:这个过程中,企业的质疑是否很多?
陈有德:是的。过去发生纠纷后工会要派人下去协调,老板第一句话“这是你们工会该管的吗?”第二句话“你们工会能管吗?”
现在不同了,一般纠纷,工会打个电话,企业都会主动过来。像2008年我们开始提“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放到前面几年,谁都不会理,但现在企业主动性强,一方面因为外商有要求,做得不好可能生意就丢了。由国际上第三方机构来做,花费较高,而工会是免费帮企业做,何乐而不为?
《21世纪》: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提出,其实是从事后往事前维权转变的意味。
陈有德:没错, 当初建立维权中心时,用工随意性很强,追讨工资的问题比较突出,根据我们的统计,成立第一年中心受理的投诉中工资纠纷占92%,这几年明显下降,去年的比例是55.7%。
这些标准是为了应对经济全球化、贸易国际化的需要,也是民营经济在市场变动过程中如何立足脚跟,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需要。
《21世纪》:要真正落实起来,目前最缺的是什么?
陈有德:自然是上面的认可。如果能有制度上的规定,那做起来就会有效得多。政府有时候可能也力不从心,毕竟工会现在这些工作可能不能直接创造GDP,但做好了后劲会很足,也希望得到政府更多的支持。
《21世纪》:这种制度或者政策规定,对工会的工作能有什么样的影响?
陈有德: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设定,是这几年我们思索工会转型的重头戏,它涉及到工商、财税、环保、银行等各个部门,如果靠工会单枪匹马,不单是力量不够,而且权威性缺乏,随之产生对企业没有制约力。对企业来说,那块印有社会责任标准的牌子拿不拿下来,有什么区别!
必须要引起地方党政的高度重视,把这种责任标准和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挂钩,特别是现在企业最关注的土地、税收等,才能落到实处。
相比之下,现在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比过去的维权中心难多了,因为现在是多层次的,包括政府各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