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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政府就数据保留问题征求民意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0 09:58 来源: 中国经济网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将针对其安全情报机构(ASIO)的通讯监听的数据保留改革实施公众听证。为保证通讯监听措施的推行,电信公司将应要求保留其用户的2年内的数据和信息。同时,澳大利亚政府也在征求公众对于政府是否需要就可能发生的数据信息泄露问题采取安全监管措施。上述新措施的施行将意味着澳大利亚安全情报机构(ASIO)的通讯监听职能和相关法规的巨大变革。

  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也将随着联邦和州政府监察员对于通讯监听职责的重新确立而得以平衡。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总检察长尼克拉·卢莘的一位发言人克里斯·欧文斯表示,在公众听证结果出来后,将建立一个议会联合委员会来决定这一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措施。“本届政府与上届的霍华德政府不同,我们的每项改革措施都需要先征求民意。”克里斯·欧文斯说,“目前我们还未就该项改革措施形成法规,所以需要在细节的落实方面广泛征求意见。”民意征求是在澳大利亚律政部前任总检察长罗伯特·麦克里兰在任时经过与网络服务提供商们和其他与数据保留改革相关的部门沟通讨论后才进行的,历时2年,与《信息自由法》部分内容相关的法规在讨论决议的阶段遇到了阻力。

  然而,网络服务提供商们认为如果采取类似美国的做法,即对用户信息进行加密并抵制相关部门的通讯监听要求的做法,对于澳大利亚现存的监听法案而言是行不通的。

  其他由目前尼克拉·卢莘领导下的澳大利亚律政部提出并已提交民意征寻的改革法案,如:澳大利亚安全情报机构(ASIO)申请搜查许可的过程的合理化改革提议、将搜查许可有效期从2个月延长至6个月。这些改革措施如果得以实施,将使相关案件的搜查许可与其他类型的搜查许可申请标准统一,搜查许可的申请过程也将变得更加灵活,使安全情报机构(ASIO)可以通过电话和电脑等终端进行监听和监视。类似的改革措施也将使有助于该机构对频繁更换通讯设备的人的监视。同时,有权实施通讯监听的部门数量也将减少,而需要这些信息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将加强。

  澳大利亚绿党议员斯科特·鲁德拉姆(Scott Ludlam)攻击了这一提案,认为它将加重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负担,并且对公众的隐私产生威胁。他将以往的安全情报机构(ASIO)通讯监听措施作为例子,指出当前等待听证的改革措施将授予通讯监听部门更多而且实施范围也在不断蔓延的权力。他提出,要当心澳大利亚律政部此次征询公众意见的做法。他觉得,虽然征询了公众意见,但律政部依然会忽视任何与他们既定意见不符的看法。

  澳大利亚联合委员会将在7月底给出民意征询的最终结果。

  中国贸促会电子信息行业分会供稿编译:郭凯婴

  译自:2012年5月4日【澳大利亚】ITnews

  更多精彩内容参见“中国经济网-国际频道-国际IT行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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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郭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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