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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发泄情绪 自家屋内纵火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5 01:49 来源: 北京晨报

  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彬)酒后发泄情绪,男子深夜在自家纵火,造成屋内多处物品及窗户被烧毁。日前,被告人施某被海淀区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34岁的施某来自河北保定,与妻子租住在海淀区西北旺镇的某出租院里。2011年10月9日凌晨1时许,喝醉酒的施某为了发泄情绪,故意用打火机将床单及床垫点燃,致使房内起火,造成空调、床、窗户等物被烧毁。“我不知道我丈夫为什么放火,”施某的妻子王某称,“我们吃饭时他喝多了,发脾气跟我吵起来,之后我被我弟弟带走了。”

  在饭馆工作的陈某下班时看到施某家院子里冒出黑烟,便去告诉王某的叔叔,王某的叔叔和表弟赶来扑灭了大火。“我姐家住的是用采光板封的院子,如果火不及时扑灭的话,或是大了,全都得点着。”王某表弟称。醉醺醺的施某来到村口大吵大闹,被路过的民警送回住处,经民警询问,施某承认系其放火将屋内的物品点燃,民警遂将其抓获。

  “我当时喝醉了,刚吵完架心情不好,就把打火机扔到了床上。”在庭审过程中,施某多次表示后悔,“我知道错了,希望法院从轻处罚。”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出租人也表示放弃附带民事赔偿要求,并要求从轻处罚施某。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施某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同时被认定为自首,且考虑到其犯罪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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