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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亮绿灯 无担保债券进投资池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15 09:09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万涛 北京报道

  保险资金将获准投资无担保债券。

  5月14日,保监会网站发布的《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标志着保险资金可投资渠道的进一步放开。

  “这次保监会的通知发得有些突然。以往一般都会先召集保险资管公司的人开个会,这次直接就发了。” 一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人士表示,二级市场的无担保债完全放开是保险资金运用的一个进步。

  此外,针对保险机构股权投资、不动产以及债券计划投资,保监会也进行了相应的规范。《通知》指出,保监会将根据有关情况适当调整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比例,并将出台《资金运用办法》等规定,完善业务规则。

  无担保债投资完全放开

  《通知》指出,保险机构可以投资以簿记建档方式公开发行的已上市交易的无担保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商业银行发行的无担保可转换公司债等债券。

  事实上,此前4月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温州调研时就曾表示,保监会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险资运用的投资比例,逐步增加险资投资无担保企业(公司)类债券的品种。

  一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组合投资部人士坦言,“去年底保监会曾开会讨论过放开无担保债,具体的时间没定,这次确实放得有点突然。”

  实际上,此前保险公司并非完全不能投资无担保企业债,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保险公司投资于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不过,该无担保企业债要求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定价发行,且债券的评级信用级别应在AA级或相当于AA级以上。

  “原来必须是招标方式发行的无担保债券才能投,但像中票这类债券品种都是以簿记建档方式发行的。”一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组合投资部人士称,过去实际上几乎无法投资无担保债。

  “公开招标是荷兰招标或美国招标的方式来定价,簿记建档方式则是根据投标的情况,由发行人和承销商协商定价。”该人士认为,一直以来险资投无担保债是有名无实,这次等于完全放开。

  《通知》还规定保险机构投资前述无担保债券的发行方式,将在《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中进一步调整和规范。

  股权和不动产投资需建专业资质团队

  《通知》还规定,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对拟投资非保险类金融企业或者与保险业务相关的企业实施控制的重大股权投资,应当报中国保监会核准,此外其他股权投资,则按规定事后报告。

  值得一提的是,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及其下属保险公司开展股权和不动产投资业务,可以整合集团内部资源,在保险机构建立股权和不动产投资的专业团队,由该专业团队统一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同一集团内部建立了专业团队的保险公司,仍应当作为申报和投资主体,自主决策、自行投资、自担风险,且符合《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规定的最基本要求。

  这意味着要预先审定保险机构进行股权投资和不动产投资团队的资格。前述保险资管人士透露,“不动产投资原先我们就可以做,现在资格要重新申请,等资格申请获批之后才能再去做。”该人士担忧,“从申请到获批,时间没有半年下不来,这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投资业务。”

  记者获悉,新华人寿也在积极筹建相应的投资队伍,尚待保监会的验收。

  此外,《通知》规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或者发起设立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行初次申报核准,同类产品事后报告。即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起设立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获得备案后,该机构再发行投资标的、交易结构、偿债来源、信用增级和流动性安排等核心要素基本一致的产品时,按规定事后报告。

  目前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等。《通知》指出,中国保监会对重大股权投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初次申报实施合规性、程序性审核。下一步,保监会将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改革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产品发行、登记托管、交易流通、信息披露和风险控制等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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