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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确鼓励社会资本参建公租房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5 01:24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徐杰 发自杭州

     公租房有望成为浙江省保障房的“主渠道”。日前浙江省发布《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公租房作为实施城镇住房保障的主要形式,将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公租房有效供应,逐步满足公众基本住房需求。

   《实施意见》明确,建保障房将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困难群众需求迫切的项目,突出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省内各市县都将把公租房作为保障房的主要形式。

   根据《实施意见》内容,地方政府将综合运用土地供应、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财政贴息、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浙江省社科院房地产研究员王永太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各种社会力量的参与可以缓解地方政府财政的压力。“相比于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建设投入相对较少,还可避免经济适用房分配所产生的矛盾。”

   该《实施意见》还涉及保障房工程质量、分配及退出等诸多方面。为了突出公租房保障的普惠性,意见对公租房建设面积做了指导性规定。即单套公租房建筑面积最大不得超过60平方米,其中高层、小高层不超过70平方米;用于新就业职工保障的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以下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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