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监管逻辑正逐步转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5 07:50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特约评论员 曾斌
在中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监管机构对于市场的发展与监管职能集于一身,尽管发展与监管本身并不是对立的,但在基本制度搭建完成后,“上帝的”终究还是要归还给“上帝”。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阶段来看,市场基础性制度需要政府牵头出台和构架,波兰、捷克等转轨国家在证券市场建立初期的经验也表明,完善的证券监管对市场发展极端重要,尤其是在发展初期对市场信誉具有保障功能;但随着市场不断扩大和完善,过度的管制又可能产生对市场发展的抑制。金融监管者扮演的更多是规则制定者和违规处罚的“裁判员”角色,而不是这个市场的“教练员”。
回顾以前,股权分置改革、中小板和创业板、融资融券制度的推出都可谓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里程碑事件,在制度构建方面扫清了多年的障碍,为下一步发展搭建了新的平台。在市场化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大力推行的市场化询价改革却不尽人意,本意是对原有市盈率管制的一种突破,但却产生了中小板和创业板居高不下的市盈率,在机构投资者、市场环境等配套机制不完备情况下的市场化改革最终演变为了少数人的狂欢。
显然,市场化改革是监管层的总体方向,资本市场开始的“新政”也在试图对监管层的着力点进行重新的明晰。比如在近日召开的券商创新业务大会,监管层鼓励证券公司创新,对原有的管制进行“松绑”,相关负责人还明确表示“凡是证券公司自治、行业自律、市场制约能够解决的问题,均应取消行政审批,留出足够的空间让证券公司提高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笔者认为“新政”中对市场化和创新的重视,是比制度建设本身更为重要的思路调整,表明监管层对自身定位逐步明晰。
“新政”能否落地将是关键。《证券法》作为基本法律略显原则性,众多的制度需要依靠监管机构的部门规章进行规范,由此中国的证券法律规范由数以百计的部门规章进行组合,如此众多的规章在另一个层面意味着政府在这一领域设置的大量行政许可,直接对市场进行准入的干预。“新政”的若干制度建议,大多发端于投资者保护,特别是上市公司强制分红、完善退市制度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而这些制度对于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影响甚大,最终在执行时会否被“打折”,是否能够让中小投资者也享受到“制度红利”则仍然是未知数。但相关制度的推进仍然是令人欣喜的,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幕交易认定的司法解释已经起草通过并将于近日正式出台的消息,在内幕交易案件中加大嫌疑人的举证责任,允许司法机关适当使用推定原则,从而将会更好的打击内幕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