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营改增试点细则有望本周公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0 01:17 来源: 经济参考报记者 张莫 梁嘉琳 北京报道
《经济参考报》记者29日从北京营改增试点专家小组某机构成员处获悉,该机构正在筹备包括试点细则解读等内容的新闻发布会,“我们正在等政府部门的最后通知,本周将会举行”。这意味着,北京营改增试点细则有望本周披露。
知情人士透露,财政部会计司、财政部税政司、某大学税务学院、某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不同程度地参与了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制定和讨论。
细则 北京试点方案涉及行业更广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日前发布《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非试点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指出,按照国务院及北京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北京市即将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中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根据上述通知的附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信息,和上海一样,北京改革试点也将执行17%、11%、6%、3%四档税率。不过,和上海不一样的是,北京试点方案可能涉及比上海更多的行业,比如建筑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10号文”(即2011年11月16日、12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印发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规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基本方向和整体框架,先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行业试点。
从今年1月1日起,我国率先在上海市正式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上海的方案中,交通运输业和与先进制造业关系密切的现代服务业为这次纳入试点范围的主要行业企业。其中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
不过,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此前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的方案只是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过程中的初步方案设计,需要完善的地方还有很多,接下来进行试点的地方有必要根据自身发展的特点进行适当的调整。拿北京来说,他建议,将建筑安装业、建筑设计业纳入试点范围。
另外,上海试点后,交通运输行业存在税负增加的问题,北京也被外界寄予更多希望,能更顺利地返还企业相应的财政补贴。不过,整体而言,大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北京的试点方案和上海比较,不会有根本的差别。
23日北京市常委会已召开会议,听取关于北京市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北京市营改增还在上海试点基础上提出两条新额度要求,并将加强针对营改增的税务征管衔接,以及研究制定风险防范,特别是涉税犯罪防范措施。
问题 按区域试点或致产业外溢
除北京、上海外,业内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江苏省、重庆市、福建省厦门市已向国务院表达申请试点的意向;国家税务总局官员也鼓励广东省加入增值税改革试点,广东省各级国税局也希望了解其他城市的试点预备事项;深圳市地税局已向被选中的纳税人发出调查问卷。
分析人士指出,申请试点的地方第三产业比重较高,而营业税主要是在第三产业领域征收,这也是一些地方愿意推动增值税扩围试点的一个原因。
但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汤贡亮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增值税作为我国的第一大税种,税率应该在全国统一。以交通运输服务业为例,如果上海和周边的浙江、江苏的增值税率不同,营改增作为结构性减税的重要手段,就达不到税制优化、结构完善的目的。
国内某5A级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也告诉记者,目前营改增试点按区域划定先后顺序,很容易造成不同区域之间进税抵扣上的不平等,甚至造成产业外溢和投资风险,建议营改增试点尽快全国铺开,实现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安永2011年增值税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44%的被调查者认为试点是必要的,但试点期应尽可能短,以减少财政影响。另有14%的被调查者认为,增值税在特定城市或特定受限行业的试点没有必要,增值税改革应该尽快在所有城市和行业同时开展。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29日告诉记者,第三产业占到北京GDP的70%左右,将在此次试点中受益;此外,北京试点应该能对环渤海地区其他城市产生示范效应。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此前表示,环渤海区域、珠三角及中西部地区也会在不长的时间内相继跟进。
而刘桓表示,虽各地都有资格申请进行改革试点,但试点不宜一拥而上,试点增值税扩围改革涉及税收管辖、企业核算方法、会计报表等各方面问题,因此,试点范围应该扩大但不宜走得过急,整个改革应在试点基础上逐渐推开。
影响 交通运输及物流业将受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曾解释说,整体来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根据规范税制、合理负担的原则,通过税率设置和优惠政策过渡等安排,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对现行征收增值税的行业而言,无论在上海还是其他地区,由于向试点纳税人购买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税负也将相应下降。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李全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营改增”降低了大部分纳税人税收负担。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大多由原实行5%的营业税税率降为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且以不含税销售额为计税依据,税负下降幅度超过40%;试点的一般纳税人中,85%的研发技术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75%的信息技术和鉴证咨询服务、70%的文化创意服务业纳税人税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加工制造业等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外购交通运输劳务抵扣增加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劳务纳入抵扣,税负也普遍降低。
全国两会期间,有财政部官员表示,据测算,营业税改增值税如果在全国推开,全国税收净减收大概超过1000亿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此前披露的数据,截至去年底,上海营改增试点已有12万户企业经确认纳入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近3.5万户,小规模纳税人8.5万户。经测算,在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这12万户企业中大部分会出现税负减少或基本持平,相应将对上海市财政产生减收增支的影响。
不过,今年初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在会员单位内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21家参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企业中,2012年1月份,67%的试点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平均增加税负5万元。换算成营业税体制,57%的企业税负增加超过5万元,24%的企业税负增加超过10万元,个别大型物流企业集团税负增加超过100万元。
对此,长江证券的相关研究报告近日预测,最受影响的交通运输企业也享受到上海市政府明显的减税待遇,加上进项税额属于企业自主规划财务已达到合理避税目的的税项,将在短期内受益。另外,对物流业而言,销售服务公司未来将在公司经营上倾向于外包而非自有,从而获得更多增值税进项抵扣以减轻企业税负,从而带火以外包为主要目标市场的物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