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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65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0 08:49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9日公布2012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162.65元,比上年增加20.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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