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低收入群体的生活 江苏部分城市调高最低工资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0 10:41 来源: 商务部网站江苏苏州市发布消息,6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将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140元/月上调到了1370元/月。作为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往年苏州都是按照省定标准上调,但此次却“自加压力”,将今年省定的一类工资标准1320元/月提高了50元。
去年12月1日,江苏省泰州市就主动申请提高标准,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档次由原来的市区二类、郊县三类分别提高到一类和二类标准;今年6月1日,又将按照新标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这样,泰州的最低工资实现了一年“两级跳”,市区从原来的930元/月,一下子涨到了1320元,而靖江市、姜堰市、兴化市、泰兴市也从原来的800元上涨到了1100元,在苏中地区超过了扬州,与南通地区持平。
政府“自加压力”,一个重要的动力是为了改善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最低工资标准直接影响的对象主要是“4050”就业困难人员,乡镇企业和个私企业员工。这两年物价上涨,生活成本增加,原有的最低工资水平已经很难维持这一群体及其家人的基本生活。要实现收入倍增,富民强市,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势在必行。
考虑到地区经济差异,江苏省将各地的工资标准分成了一、二、三类档次。从目前全国各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来看,6月1日起,江苏省包括南京在内的一类地区从目前的1140元调到1320元,标准低于深圳、上海,超过浙江和天津;二类地区从930元调到1100元,与湖北、福建和辽宁地区相当;三类地区从800元调到950元,与云南、西藏地区的工资标准相同。而最低工资标准也是人力资源市场的一个引导信号,关系到一个地区对外来劳动力的吸引力,影响着地区间劳动力的流向和流速。为了增强地区人力资源吸引力,缓解地区和行业的招工难题,一些地区在最低工资标准上“自加压力”也就不难理解。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难免给部分企业带来一定的压力。泰州和苏州都明确表示,提高标准对绝大多数企业影响不大,反而能吸引更多的劳动力前来就业,解决部分企业用工难的问题。而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后,对于部分企业也将形成倒逼机制,促进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