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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采取七方面政策扶持“家庭农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31 10:06 来源: 商务部网站

  为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造成“无人种地”的难题,从2008年开始,延边州在全州范围内探索“家庭农场”模式。“家庭农场”是指农村种田大户、城乡法人或自然人,通过承租农民自愿流转的承包田创办的土地集中经营的经济组织。

  延边州对“家庭农场”采取七方面扶持政策:一是对“家庭农场”贷款贴息;二是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可享受各项国家农业财政补贴政策;三是对水田、蔬菜和经济作物种植面积50公顷以上、旱田100公顷以上的“家庭农场”,扩大到可一次性享受5台套农机具购置补贴;四是对“家庭农场”农作物保险保费给予补贴;五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六是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七是“家庭农场”经有关部门许可,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等生产经营用临时建筑物。

  (大连特办 吉林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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