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将建药品安全黑名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1 01:45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杨芮 每经记者 李泽民 发自北京
药品安全将引入 “黑名单”制度,以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监督管理。5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就《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拟建立药品安全“黑名单”。
国家药监局表示,建立药品安全“黑名单”主要是针对药品、医疗器械领域的严重违法行为,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为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行业禁止和行为限制的规定,强化退出机制,保障处罚有效实施,维护执法严肃性的一项积极探索。
新规明确了受到行政处罚的严重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纳入 “黑名单”的八种情形:包括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在申请相关行政许可过程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同时还强调,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人员,也应当纳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