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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梯藏“凶器”划伤五龄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4 02:09 来源: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何欣)滑梯下面作为缓冲的塑料小球有破损,使得5岁的玲玲被划伤了臀部,原本是护具的小球却成了“凶器”。近日,房山法院判决儿童城赔偿玲玲医药费4497.8元。

  “要是没那小球,我们家孩子也不会出事。”提起女儿被划伤的事情,陈女士就气愤不已。2009年8月5日晚上8点左右,吃完晚饭,陈女士带着5岁的女儿玲玲来到自家附近的儿童城玩耍。其间,玲玲要去滑梯游戏区,陈女士以为这个游戏区只对儿童开放,因此没有陪同女儿进去,而是站在护栏外看着女儿在里面玩耍。

  然而,仅仅过了几分钟,玲玲刚从一个大滑梯上滑下来,便坐在地上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喊疼。陈女士赶紧冲进游戏区,抱起女儿。这时陈女士看到女儿的裤子破了,臀部上一道一厘米长的伤口血流不止。“这儿童游戏区哪里来的这么尖的东西呀?”经过一番仔细检查,陈女士这才发现,“凶器”居然是滑梯下方用于缓冲的塑料小球。有个别小球有破裂现象,当玲玲从滑梯上冲下来的时候,就是这些小球破裂的边缘将玲玲划伤。

  事情发生后,陈女士赶紧带着女儿前往房山区良乡医院治疗,但因为伤情严重,玲玲又被转至北京儿童医院接受手术治疗。医生诊断玲玲系会阴部撕裂伤,经过多次复查及妇科治疗,伤势才逐渐有所好转。“孩子那么小,就遭这么大的罪,都是因为他们管理方没有尽到责任。”陈女士说。

  玲玲受伤后,儿童城积极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但陈女士认为,玲玲的损失依然没有得到充分的赔偿。于是将儿童城诉至房山法院,索要赔偿。法院经审理后,判令被告儿童城除已支付的医疗费用外,再向玲玲的父母支付医药费等费用449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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