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高利贷”亚联财称所有费用已告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5 06:59 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亚联财被指高利贷”后续报道
成都亚联财总经理周洪告诉记者,公司约定的贷款月利率是1.3%,年息是15.6%,但要收取每月1%的行政管理费
亚联财贷款利率没有超过监管机构设定的最高标准,但行政管理费、手续费、提前还款违约金等费用加在一起,提高了贷款成本
日前,《重庆商报》披露,重庆市渝中区亚联财小额贷款公司一年期贷款月息2分3(折合成年息27.6%),超过监管部门规定的一年期基准利率(6.65%)的4倍,提前还款还将收取高额违约金,而该公司的实际利息已经接近50%,远超过监管部门设定的最高值。
该报道刊发后,引起各方强烈关注,不少读者打进热线询问,成都亚联财小额贷款公司是否也存在和重庆公司同样的问题。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亚联财成都公司的负责人。
月息之外每月收取1%管理费
“我们公司约定的贷款月利率是1.3%,年息是15.6%。”成都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洪告诉记者,关于“月息2分3”是个误会。
不过,成都亚联财小额贷款公司每月除了收取贷款利息以外,还将收取1%的行政管理费,这一点得到了周洪的确认。如此一来,关于“月息2分3”,是否就是被客户理解为1.3%的月利率加上每月1%的“行政管理费”?对于这一问题,周洪并没有正面回答。
不过,这样一来,客户的贷款成本折合成年息就是27.6%,已经超过监管部门规定的一年期基准利率(6.65%)
的4倍。此外,成都亚联财公司还将收取2%的贷款手续费,如果客户提前还款还要收取4%的高额违约金。但周洪强调,所有的这些费用,在客户签署合同前,都是明确告知了的。
利率“未超标”难掩贷款成本高
按照周洪的说法,亚联财一年期贷款月利息的确没有超过监管机构设定的最高标准。但是诸如“行政管理费”、“手续费”、“提前还款违约金”等费用加在一起,大大提高了贷款成本。
但并非所有小额贷款公司都是如此,记者采访了本地多家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大家都表示,“不超过监管部门规定的一年期基准利率的4倍”是最基本的“高压线”,原则上是利息和各种费用的总和,不超过这一标准。
同样具有外资背景的美兴小额贷款(四川)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美兴一年期贷款月利率是1.7%,公司也将收取手续费,但最高不超过贷款金额的3.5%,此
外不产生其他任何费用,所以也不会触及“高压线”。
而另一家本地小额贷款公司透露,公司在发放贷款时,除利息以外并未设置其他收费项目,“这样最简单,月息在2%左右,是浮动的,但折合年息也不能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成立以来,各监管部门最强调的就是这条原则,但也不排除打“擦边球”的公司,利率定得不是很高,但其他费用加起来,就不一样了。
变相提高融资成本是否合法?
华西都市报记者查询了《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利率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禁止发放高利贷。”
利息和费用之和,如果超过了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是否涉嫌高利贷?
对此,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常务副会长徐建东表示,“这个不好界定,部分小贷公司收取的费用,包括咨询费、服务费用等,这部分收入算是中间业务收入,不能算作利息收入。”徐建东说,目前四川省的相关监管部门,对此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如果小贷公司通过其他咨询费用,变相提高融资成本,“也只能算是打擦边球的行为”。 华西都市报记者刘璐陈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