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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满一百可以得打折玉器? 当心诱导消费陷阱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6 17:21 来源: 中国网

  市民在商场一次性购物满100元,可以到玉器柜台领取一个小的纪念品,并参加玉器柜台的抽奖,不少市民中奖后纷纷掏钱购买玉器。工商执法人员深入调查发现,这是一起精心设计的购物陷阱。

  6月4日,无棣县工商局的执法人员在对一大商场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该商场的一玉器销售柜台前挤满了消费者,并不时传来“我中奖了”的欢呼声,长期的执法经验告诉工商工作人员,这有点不太正常,于是对其经营者进行了调查询问。

  原来,该玉器柜台的经营者周某,在未办理任何经营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租赁了该大商场的柜台销售玉器产品。为了吸引消费者,又与该商场商定,消费者在该商场一次性购物满100元的,可以到其玉器柜台领取一个小纪念品,并且参加玉器柜台的抽奖。抽奖设置为“吉祥语抽奖卡”,每个吉祥语对应一个购物折扣,购物折扣从2.5折到6折不等,但对其中奖概率并未做明确说明。并且消费者是否中奖,全在经营者的掌握之中,经营者事先准备了2个抽奖盒,一个抽奖盒内全部为空奖,一个抽奖盒内为2.5折到6折不等的奖卡。据柜台销售人员介绍,她们一般是在消费者人多的时候就拿出全部为空奖的盒子,到人少的时候,再拿出全部为有奖的盒子,刺激中奖的消费者购买其玉器,不中奖的消费者则二次购物再次抽奖,可谓与该大商场的互利共赢。

  工商执法人员介绍,《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举办有奖销售,应当向购买者明示其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种类、兑奖时间、方式等事项。属于非现场即时开奖的抽奖式有奖销售,告知事项还应当包括开奖的时间、地点、方式和通知中奖者的时间、方式。经营者对已经向公众明示的前款事项不得变更。”而当事人周某既没有明示中奖概率,并且还对中奖结果实行暗箱操作,属于欺骗性有奖销售,明显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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