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肇事司机侯培庆被批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6 18:17 来源: 北京晨报据《信息时报》报道 昨晚,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向媒体通报,该院已于当日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了“5·26”重大交通事故的犯罪嫌疑人侯培庆。
据悉,5月26日凌晨,深圳市滨海大道侨城东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3人当场死亡,1人轻伤。5月28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已提前介入该案侦查活动。6月1日,深圳市交警局依法提请该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侯培庆。在审查逮捕阶段,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审查了案卷材料,讯问了犯罪嫌疑人,询问了相关证人,并对公众关注的疑点问题依法严格核实,逐一排除。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5月26日凌晨,犯罪嫌疑人侯培庆醉酒后,故意驾驶已摘取车牌的跑车,以道路最高限速3倍的速度,在城市主干道上高速行驶,明知该行为足以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仍然放任该危害结果的发生,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3车损坏的严重后果。据了解,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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