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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兄弟迷你债券”后续:3.5万名个人投资者取回88.8亿港元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7 01:08 来源: 一财网

  2008年9月15日的雷曼兄弟倒闭余波未尽。

  香港立法会昨日发布《雷曼兄弟迷你债券及结构性金融产品的小组委员会报告》, 指出香港监管机构在相关衍生产品的销售监管上不力。不过令市场欣慰的是,目前已有3.5万名被界定为非专业投资者的个人投资者取回88.8亿港元, 大部分散户投资者取回的款项总额相当于最初投资额的85%至96.5%。

  雷曼兄弟倒闭后,很多持有未到期雷曼兄弟相关结构性金融产品的投资者惨遭损失。香港金管局数据显示,总值逾202.3亿港元的雷曼结构性产品通过银行销售给了超过4.37万名投资者。

  其中,名为雷曼“迷你债券”但实际上是信贷挂钩票据产品的衍生产品牵涉范围最广。雷曼迷你债券是由雷曼亚洲在2002~2003年期间发行的30多个系列的信贷挂钩票据,新鸿基投资担任迷你债券的香港协调分销商,16家零售银行及证券行包括花旗、渣打、中银香港、工银亚洲等。

  大量迷你债券的投资者投诉,销售产品的银行职员并未告知产品性质及风险。这些投资者包括退休老人、家庭主妇以及明星。事件随后引起社会强烈关注,特区政府和立法会相继展开调查,香港金管局和香港证监会均在2008年12月底向财政司司长提交了报告。

  立法会的雷曼小组调查历时3年8个月,共举行超过100场听证会,传召约60名政府、监管机构和银行等证人作供,开支达2800万港元。有小组委员昨日表示,金管局和证监会的事后调查,以及立法会听证会对银行和政府构成的压力,迫使银行对雷曼投资者作出回购及和解。

  香港证监会昨日发布报告称,在回购和解机制下,目前已有3.5万名被界定为非专业投资者的个人投资者取回88.8亿港元,另有9.95亿元的赔偿金仍在处理中,大部分散户投资者取回的款项总额相当于最初投资额的85%至96.5%。

  立法会报告对多名特区政府官员的监管工作表示了遗憾。报告称,在雷曼倒闭前,金管局的监管程序没有发现注册机构的销售手法有任何严重的不当之处。

  立法会报告还指出,负责银行监管的香港金管局和作为证券期货业监管机构的香港证监会,在监管权力分工上不利于有效监管。该报告建议,政府和监管机构应研究是否将银行经营的证券业务纳入证监会的监管范围。

  香港金管局数据显示,2003年银行营业证券业务的收入为83.5亿港元,仅占银行总收入的7%,但此后出现显著增长,证券相关收入从2005年的139.64亿港元增长两倍至2007年的444.35亿港元,证券业务收入占银行总收入的比例增加至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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