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征求意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1 01:36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中国证监会8日发布《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试点办法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在风险可控、加强监管的前提下,采取先部分试点、再稳步推开的方式,从相对简单的“一对一”资产管理业务起步,在现行基本监管制度框架下开展业务试点,严控风险。待积累经验后,再扩大到“一对多”资产管理业务。
试点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第一,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定义和类别。第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包括初始委托资产要求、不得违规募集资金、关联客户回避和信息公示等。第三,期货公司申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的主要条件,包括净资本、分类评级、合规状况和人员等方面。第四,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第五,资产管理业务的账户设置和资金存管。第六,防范利益冲突和不公平交易的主要制度。第七,主要风险防范措施、监管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该负责人表示,证监会欢迎社会各界就试点办法的有关内容提出建议和意见。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可以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上市,在有关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的企业借壳上市规定出台前,暂不适用现行借壳上市规定,暂不受理期货公司借壳上市申请。(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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