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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要保参保者的利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2 01:59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深圳医保新规中缴费需满25年,以及医保缴费中断3月即被“清零”等政策,引发了很大的舆论争议。一时间,质疑声音不断。起初只是当地媒体有所报道,后来引起全国性的关注。当地有人甚至因此作出了不再缴纳医保费用的决定。

  透过这件事情,可以看出当中存在的不少问题。从目前情况来看,很多人对3月“清零”政策有误解。有些人简单地认为,所谓“清零”,是指自己医保账户里边的资金被清了。事实并非如此。按照社保部门的解释,“清零”指的是连续缴费年限重新计算,一旦重新计算,会影响下一年度的医保待遇,但不影响累积缴费年限。

  其实,中断3月即“清零”的政策,并非新政。从2008年3月1日起,深圳市医保条例就对此有所规定,医保中断不予补交,并将过去的中断时限由1个月延长至3个月。看起来,当时的政策,已经有所虑及中断时限问题。

  不过,尽管民众对政策有误解,此政策也非新政,但可以明确的是,某个参保者的连续缴费年限一旦被“清零”,开始重新计算的话,其损失不会小。在过去的几年中,已经有一些人为此政策付出代价,这也正是该政策引发高度关注的关键所在。

  医保政策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许多民众有误解,自是难免。倘若多数民众不清楚政策,进而使得一部分人可能出现利益受损,主要责任应该归谁?无疑,相关政府部门不能说没有干系。

  2008年的医保政策,到了2012年重新修订时,“清零”条款却还依旧被当成是新政,并被舆论高度聚焦。这当中至少存在着一个问题,即政策解释和宣传远不到位。缺少必要的政策解释和宣传,则政策条文就静静地躺在文件夹里,无法被相关民众所重视。由于参保者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地位,那些工作不是很稳定的人,就有可能因为没有连续缴纳医保费用而造成损失。

  中断时间为3月即被“清零”,3月的期限是否合理,这也是一个需要仔细斟酌的问题。深圳确是一个人口流动频繁、企业员工跳槽也频繁的城市。中断时间的期限如果过短,恐怕很多人会因此政策而造成损失。医保要保障的,当然是普通参保人的利益——在许多参保人不熟悉政策的情况下,“清零”之前能否有一个对参保人提前告知的环节,以避免其参保年限在糊里糊涂中就被“清零”?

  与此同时,相关政策制定过程中透明度与参与性皆不足。这里的相关政策,即指《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医保缴费需满25年,以及中断3月即被“清零”等政策均出自此办法。很明显,在此政策制定过程中,仅是相关部门独自进行,而缺少必要的社会参与。

  深圳一位人大代表所说的一番话令人深思,他称:“很多政策没有民众的参与,闭门造车搞出来的。连我这个深圳市社保基金监督理事会理事都不知道。重大政策和问题也不向我们通报。快两年了,我们没有开过会。”这番话至少说明,有关部门在开门制定政策、吸纳民智方面,是有所欠缺的。

  另外,缴费年限从15年延迟到25年,也为舆论所关注。这种延迟究竟意味着什么?是政府本应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了参保者吗?25年是如何计算出来的?一系列的问题,都在等待回答。这些问题如果回答不清,舆论的不满,则更是不值得奇怪了。

  医保作为社会保障的种类之一,为的是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从政府部门的角度看,所制定政策当更多考虑参保人的利益,思其所难,解其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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