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发改委称阶梯电价即将推行 各地将适当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2 15:40 来源: 一财网

  国家发改委6月12日表示,从5月上旬以来,针对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全国已有29个省份先后召开听证会,绝大多数听证参加人赞同阶梯电价的推行;随着听证程序结束,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将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我国阶梯电价政策形成历时4年,2008年开始研究,2010年形成了初步指导意见,今年5月以来各地又就实施方案召开听证会。各地电价听证会上,反映集中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第一档电量设置标准偏低;建议充分考虑家庭人口因素;建议适当考虑季节性因素;电量标准地区差异较大,东部沿海地区较高,中西部地区较低。此外,还涉及到电费结算周期、合表用户提价、峰谷分时电价、低保户和五保户免费电量的政策落实、电力企业成本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发改委就此回应称,对于第一档电量标准偏低的问题,各地普遍表示将在听证方案基础上适当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目前第一档电量覆盖率已超过80%;阶梯电价制度试行一段时间后,可以根据用电增长情况适时调高电量标准。

  此外,针对“一户多口”、“几代同堂”等家庭人口差异问题,各地表示将进一步细化方案,通过分表计量、增加第一档电量等方式酌情解决。关于免费电量操作问题,有些地方已经明确要按照尽可能方便老百姓的原则,通过“先征后返”或“即收即退”等方式确保低收入群体免费电量发放到位;通过设置不同季节电量标准等办法解决季节差异问题。

  对于不同地区电量标准有所差异,发改委指出,主要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差异较大,按照80%居民基本不受影响的原则设定第一档电量,客观上已反映了东西部地区间的差异,随着中西部地区的不断发展,区域之间经济发展趋于平衡,未来这个差距将逐步缩小。

  发改委还表示,能源资源短缺、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居民消费能力差异较大,可能还将长期困扰我国整个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交织错综复杂,利益诉求多元化。如何平衡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的城乡居民,是今后推进各项价格改革必须破解的难题。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