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教授李琪:基层工会转型直选是切入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3 01:21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卢丽涛
[ 工会直选仅仅是解决了一个由资方指定工会主席的问题,是基层工会迈向成为职工权益代表的第一步 ]
近日,深圳欧姆电子有限公司进行了一场工会直选,让“本不该成为新闻的直选”广受媒体关注。
一些媒体称欧姆电子的工会直选是“一次创新”。
对此,深圳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同信表示,“这不是创新,这只是严格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进行的一次规范选举,但这是今后工会改革的方向。”
工会直选并非在欧姆电子首开先河。广东省工会副主席孔祥鸿表示,这些年,广东的工会一直在努力推行直选,且主要是在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2011年佛山、顺德超过两百家企业工会进行直选。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访了中国最早开始研究劳资关系的专家之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教授李琪。李琪表示,从全总公布的统计数据看,到2010年9月底,全国工会会员已经达到2.39亿人,当年年底城镇就业人口数为3.47亿人,据此计算,中国的工会会员率达到了68.9%。
但数字只能代表中国工会的组织规模,而不能反映其活动的效果。李琪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最需要作出角色与职能转变的是基层工会,应当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第一要务。
工会直选试验从未停止
第一财经日报:欧姆工会直选并非开先河之举,为何会广受关注?
李琪:工会直选不是深圳首创。从1984年吉林省梨树县总工会在县办工厂中搞工会“海选”开始,在将近30年间,全国各地的工会从未停止过工会直选的试验。
为何此次会受到媒体如此关注?我认为,首先与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的肯定与倡导有关。同时,工会直选标志着地方党政治理策略的转型。从2010年夏季开始,珠江三角洲地区劳动争议事件不断,在这一背景下,在这些公司中推广工会直选,表明地方党政工会正在寻求对行动型集体劳动争议的新的治理策略,或者正在从被动反应转为积极防范,转型的切入点是企业工会直选,此切入点也符合工人的愿望与要求。
日报:劳资关系的发展决定工人群体对工会的需求日益提高,但基层工会在中国一直没有发挥其真正作用,形同虚设,原因何在?
李琪:从宏观层面看,这里与工会要承担的双重角色有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但在《中国工会章程》中,除了作为工会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的角色之外,工会还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这种角色的安排是政治体制的要求使然。不过,到了微观层面,基层工会的双重角色成为工会虚设,不能发挥其真正作用的根本原因。
资方降低成本、增加盈利的本性与劳方增加工资福利的需求是相互矛盾的,劳资矛盾是劳资关系的核心,是不可回避的。当基层工会遇到劳资矛盾时,特别是当这种矛盾激化时,它的双重角色就使其陷入尴尬的境地——它要代表谁、维护谁的利益?在工会组建之后,又存在工会受资方控制、不能也不敢维护职工权益等问题。这些问题使基层工会的干部们自然而然地选择放弃维护职工的利益。
维护职工权益,直选是第一步
日报:工会直选能够保证工会发挥真正的作用吗?
李琪:这是一个需要长期观察的问题。工会直选,是保证工会发挥真正作用的条件,但不是唯一的条件。前面我谈到过,基层工会不能发挥作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工会直选仅仅是解决了一个由资方指定工会主席的问题,是基层工会迈向成为职工权益代表的第一步。直选后的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是否能够履行《工会法》赋予的权利,能否以工会这个平台建立劳资之间的集体谈判机制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这些都是工人们所瞩目的。直选后的企业工会只有再继续迈出第二步、第三步的时候,才能够体现出直选的实际效果,才能说明工会发挥了真正的作用。
日报:为什么工会直选的推广一般都发生在外资企业?
李琪:我认为这与全总这些年的工作重点有关。从本世纪初以来,全总一直将工作重点放在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非公有制企业。
大部分外商,特别是来自欧洲、北美洲和日本等国的外商,对工会的存在和集体谈判等劳资关系的运行模式已经习以为常,并有固定的应对模式。他们到中国投资,有着逃避本国工会势力,降低生产成本的目的,对在中国工厂内建立工会也会持排斥态度,但他们一般都会接受和执行中国的《工会法》,并且接受公司社会责任的约束。这样一来,地方工会在外商投资企业组建工会和推广工会直选时所遇到的阻力就会小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