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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扔垃圾取证成难题 宁波城管尝试“有奖举报”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8 10:43 来源: 中国网

  开着车,随手就往车窗外扔张纸巾;店门口,一塑料袋垃圾就顺手放在了门口……这样的小“习惯”,可能并不少见。但你是否知道,这种行为,既不文明还违法。

  比如,店铺乱扔垃圾,经取证查实后,按规定可以罚款2000元。5月份至今,光海曙区江厦街道执法中队,就处罚了8起店铺乱扔垃圾的违法行为,最高的被罚了1500元。

  不过,取证难,这让执法人员很头疼。

  市城管局市容环卫处联合海曙区城管局,开始尝试“有奖举报”。今日起至本周日,市民看到海曙区城市道路两侧店面,在乱扔大件垃圾时,可以先拍下现场照片并举报,市民有可能获得200元物质奖励。

  5月至今,8起乱扔垃圾案被处罚

  今年5月份至今,海曙区江厦街道执法中队已处罚了8起与乱扔垃圾相关的违法行为,分别是店铺乱扔经营性垃圾、乱堆放建筑垃圾等。最高的,被罚了1500元。

  记者从城市管理部门了解到,乱扔垃圾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的规定,也违反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相关规定。

  可以怎么罚?据《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营业垃圾、装修垃圾、粪便等,不得任意倾倒。违反规定,责令限期清除,并可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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