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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因涉嫌侵权被起诉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9 04:34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 【记者雪青北京报道】

  日前,大连市民石刚联合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和君创业咨询集团,就人保财险在机动车保险电话营销业务中使用的“直通车”字样涉嫌商标侵权一事召开记者发布会。

  据了解,2004年8月6日,石刚曾以个人名义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直通车”商标的申请并获得受理,并于2008年1月7日被正式批准注册。“直通车”商标注册号为4207334号,注册有效期限自2008年1月7日至2018年1月6日止,注册类号为第36类,核定服务项目已经覆盖《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关于保险的所有类别。

  另据了解,人保公司于2009年9月23日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话营销专用“直通车”机动车保险条款费率的批复》(保监产险(2009)977号),停止使用人保公司原用的“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费率”(实际上是在原有产品名称上增加了“直通车”字样)。此后,人保公司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使用了“直通车”字样的电话营销“直通车”机动车保险业务。

  石刚认为此事侵害了他对“直通车”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已于今年3月向大连市西岗区法院提出侵权诉讼。人保随即对法院提出在大连审理此案的不合理性,并提出商标三年未使用的撤销商标请求。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的陈若剑作为石刚的代理律师表示,石刚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本人在此前三年对该商标的使用;同时声称,鉴于今年年底人保将在香港上市,石刚将在内地对人保提出行政责任,接下来将在香港对人保提出侵权赔偿,并推算此案涉案金额将在1200亿元以上。

  时至发稿,人保财险相关人士对商标纠纷一案未予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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