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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受质疑需召开说明会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9 05:59 来源: 东南快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18日发布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或质疑的,除应当按照上市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还应当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召开说明会,介绍情况、解释原因,并回答相关问题。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或其他责任人应当参加说明会。对出现上述情形且未及时召开说明会的,交易所可以在必要时要求其召开媒体说明会。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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