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利案悬疑 核心证据缺失供词内容不一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9 08:29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本报记者曹咏黄祎妮上海报道
“最迟不超过今年8月,李旭利将等来审判结果。很可能是直接宣判。”要求隐匿姓名的知情人士透露,结果出来前不会另行开庭。
其介绍,李旭利案是于5月26日正式立案,依照立案之后45天判决的规定,意味着将在7月11日前宣判;即使向高院延期宣判,也会在8月中旬公布结果。
根据起诉书,检方认为应以“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追究李旭利刑事责任,判处拘役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李旭利辩护人,坚持为其做无罪辩护。
众说纷扰之下,记者独家获悉关于本案的系列证据,试图藉此来还原李旭利案始末。
断链的“指令”
6月12日,广为关注的李旭利案开庭审理。庭审中,有一个细节被反复提及:2009年4月6日晚间,李旭利接过妻子手机,寥寥数语后挂断电话;手机另一端,是远在深圳的一名叫李智军的女子。
这个细节的准确认定,将决定李旭利的命运。
法庭上,检方宣称:2009年4月7日,即上述电话结束后首个交易日,李旭利指令五矿深圳金田路营业部总经理李智君,在其控制的两账户内,先于或同期其管理的蓝筹基金、成长基金买入相同的工商银行(601398.SH)、建设银行(601939.SH)股票。
但无论是庭审期间检方出示的证据,还是记者获得的本案相关资料,均无任何证据证实4月6日这通电话的存在。
“有证据证明李旭利与李智君4月6日晚间通了电话吗?有证据证明电话中李旭利指示授权李智君购买工行建行股票了吗?”李旭利辩护律师朱有彬曾在庭审期间发问。
根据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规范》,移动电话原始话费数据保留期限至少为5个月。而中国移动在接受记者咨询时表示,他们最多保留五个月的通话清单(不包含本月)。
不过,来自证监会的信息显示,李旭利最早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是在2010年9月21日,距离上述通话已经过了18个月。
由于关键一环——通话记录直接证据的缺失,唯一能直接证明上述通话存在的,只剩下李旭利本人的供述。
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2011年9月22日,李旭利在接受上海公安局经侦大队审讯时做出以下陈述。
笔录显示,李旭利称:“这两个证券账户买入股票前一天晚上,也就是4月6日,李智君打电话给我爱人袁雪梅说,现在行情比较好,问为什么不去购买一些股票,还说因为我们这两个账户的资金量比较大,看能否买入股票,帮助营业部打打成交量。因为在这之前李智君曾多次打电话给我爱人,我都觉得有点烦,所以我当时就把我爱人的手机拿了过来,在手机里告诉李智君你就帮忙明天买入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这两只股票。”
这段供述时间清晰,内容详尽,遂成为案件的核心证据。
不过,在其余证人证词中,却对这段通话均语焉不详。
2011年9月5日,李旭利妻子袁雪梅对上海公安局经侦大队做出的证词中表示:“后来有一个晚上(具体时间我记不起来了)李智君又打电话给我……这时李旭利刚好在家,于是他把我的正在通话的手机拿过去直接与李智君通电话(详细情况我想不起来了),然后我就到别的房间干家务了,至于他们之间讲什么内容我不知道了。”
而另外一个重要的当事人,李智君的证词内容,则与李旭利供词南辕北辙。
“我记得有一次我跟袁雪梅打电话询问为何抛售股票,袁将电话交给李旭利,李和我谈过股票的事,说是大舅子所抛,但我当时并不知道对方是李旭利。他自称是袁雪梅的丈夫,至于谈的内容和日期我记不清了。我是在证监会查了该事之后才知道跟我谈话的是李旭利。”2011年8月16日,李智君对检方表示。
事实上,令人疑惑的并不仅仅是2009年4月6日这通电话是否存在,通话内容究竟为何,更加是本案的核心。
“当时她(指李智君)也问我要买入多少,我回答说你就买二三百万股,至于每个股票打多少量就由她来定。”李旭利上述笔录显示。
与其相对的是,袁雪梅表示不知道他们电话的内容,而李智君则完全否认了李旭利的指令和授权。
李旭利在笔录中介绍了为何挑中工行、建行的原因:“从事实上看,这客观上确实是我利用了基金公司的未公开信息,但当时我在让李智君买入这两个股票时,我认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是大盘股,一家基金公司购买这两个股票,对股价影响不大;而且当时我认为李智君和我妻子袁雪梅关系不错,也是想能帮助营业部提高一点成交量,购买这两个大型股票比较安全,所以就让李智君购买。”
尴尬的“后买后卖”
根据检方指控,2009年4月7日9点30分,李旭利控制的账户即刻买入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累计5226.4万元;约一刻钟后的9点47分,由李担任基金经理的交银蓝筹紧跟下单,买入工行2.07亿元。
具体数据显示,李旭利涉案账户交易均由李智君在深圳营业部下单完成;而李旭利,则在交银总部亲自下达了买入工行的指令。
李旭利在供词中如此描述上述“巧合”。
“蓝筹基金购买工商银行股票,我记得是我下指令的,因为这个基金平时都是崔海峰下指令,刚好7号这天崔海峰有事,所以由我下指令。”李旭利表述。但无论如何,李旭利实际控制账户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基金,买入相同的股票已成事实。
记者掌握的资料显示,2009年4月3日上午9点28分37秒,交银精选基金经理李立下达指令,以“市价”买入工行3000万股的指令,成交均价为4.0578元;同日下午14点整,该基金又以4.1089元均价买入2000万股。
而交银成长基金,是在4月7日上午9点18分19秒,在基金经理周炜炜下达以4.10元价格买入2500万股的指令之后,该基金以4.0976元买入1444.5万。12分钟之后,即9点32分,基金再次以4.0096元均价买入1000万股工行。
由李旭利下达交易指令的交银蓝筹基金,是在4月7日上午9点47分,以4.1397元均价买入工商银行5000万股,指令价格为4.150元。
从三只基金对工商银行的买入情况来看,均早于李旭利的涉案账户。
资料显示,交银旗下基金于2009年4月21日开始陆续抛售工行、建行股票,但直至同年6月16日,李旭利控制账户才悉数抛售持有工行、建行股票。交银旗下基金卖出该股的时间,也多数早于李旭利涉案账户6月16日的时间。
4月21日,交银精选基金率先抛售1000万股工行股票,当日成交均价为4.1124元;此后,又在5月4日和6月3日,分别以4.1871元、4.5205元卖出1000万股和3000万股。
交银成长基金是在5月6日、5月13日和5月14日,分三次抛光了4月7日所买入1444.5万股工行。
而李旭利亲自下单买入的5000万股工商银行,则是在5月27日、6月3日、7月10日和7月28日,在李旭利离职之后,由崔海峰分六笔悉数卖出。
其中,7月3日、7月28日这两个交易日,交银蓝筹基金以5.229元至5.300元区间分4笔卖出了2000万股,晚于6月16日李旭利控制账户卖出时间。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交银基金对建设银行的交易操作上。
资料显示,4月3日9点54分、14点整,交银精选基金分别买入1400万股和3000万股,成交均价分别为4.4861元、4.5511元。在5月4日和6月3日,分别以4.4864元、4.7437元卖出900万股和3500万股。
4月9日,交银成长基金在9点40分买入的2000万股建设银行,则是在5月14日至6月9日期间,分6笔卖出。
整体来看,李旭利涉案账户买入和卖出工行、建行时间均落后于交银旗下基金,具体在相应股价上,涉案账户买入股价,高于或处于基金买入价格的中值。
据交银施罗德统计显示,在2009年4月7日至2009年7月10日期间,旗下基金持有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的收益率分别为40%和34.83%,在其同期持有所有股票的排名中名列第8名和第11名。